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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07M/202307-00031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发布机构: 扬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告
名称: 绩溪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绩征预公告〔2023〕10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9 发布日期: 2023-07-19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07M/202307-00031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发布机构: 扬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告
名称: 绩溪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绩征预公告〔2023〕10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9
发布日期: 2023-07-19
绩溪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绩征预公告〔2023〕10号
发布时间:2023-07-19 16:03 来源:扬溪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提高我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绩溪县2023年第十二批次村庄建设用地项目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长安镇镇头村镇头三组、大源村上源村民组,上庄镇余川村金山组、旺川村木舍下,扬溪镇扬溪村朝阳村民组,荆州乡方家湾村孙家组,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上涉及村(居)委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5月8日由县政府组织相关乡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县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