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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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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306-00083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本级解读】殡葬整治《政府令》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16 发布日期: 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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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本级解读】殡葬整治《政府令》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16
发布日期: 2023-06-16
【本级解读】殡葬整治《政府令》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16 17:19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6月,绩溪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殡葬整治《政府令》(以下简称《政府令》),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积极推行殡葬改革,不断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稳妥有序抓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积极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有力解决群众殡葬方面“急难愁盼”问题,保障群众“逝有所安”,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我县于2004年、2014年、2018年进行了三次专项殡葬整治,革除殡葬陋习,推进殡葬改革,强化了殡葬治理,取得了较明显工作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以及殡葬事业的快速发展变化,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后,殡葬管理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距离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传统丧葬陋习桎梏导致一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有效整治。主要表现为:一是散埋乱葬尚未整治彻底,违规建坟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整治后恢复、边拆除边新建的现象,一些坟墓硬化程度越来越高,致使“青山白化”,影响绩溪营商环境和美誉度。二是铁路、公路干线两侧的实坟“绿化遮掩”效果不佳,加之管护措施不力,未形成绿色屏障,部分坟头、墓碑仍清晰可见。三是殡葬服务供给不充分不平衡,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农村公益性公墓总量不足且不平衡。四是公墓建设管理违背公益属性,存在社会资本参与公墓建设运营等违规行为,公墓管理维护不到位,环境卫生差,逝者档案信息缺失。五是殡葬服务市场管理不规范,服务价格虚高,尤其是一些石材经营户生产销售超规格墓体成套石材,违规修建硬化大墓呈漫延态势。六是殡葬管理和执法机制不健全,未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影响殡葬管理正常秩序等。七是传统丧葬陋习根深蒂固,群众丧葬观念一时难以改变,“活人墓”、硬化大墓等违建坟墓整治规范阻力大。上述问题,亟需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规范丧葬行为,健全殡葬服务体系,切实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殡葬热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遏制违规建造“活人墓”、硬化大墓等滥建乱行为。

(二)起草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持续推进殡葬治理,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绩溪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规范〉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政府令》。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推进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决策启动方面。为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根据县政府第12次县长办公会议有关殡葬管理精神,落实全省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视频会议部署,持续推进殡葬治理,于2022年11月28日形成《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绩溪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规范〉的通知》初稿,2022年12月1日在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调度会上对《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绩溪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规范〉的通知》进行解读并征求乡镇意见。后按照现行殡葬管理法规政策进行多次修改完善,于2023年2月10日形成《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绩溪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规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3年3月14日发函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意见建议,截止3月17日共收到乡镇、县直单位11份《征求意见表》,对合理意见进行采纳。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服务管理的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民务函〔2023〕48号)文件规定,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绩溪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规范〉的通知》(送审稿),4月18日完成合法性审查,19日经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5月19日经县委和县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并对《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绩溪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规范〉的通知》当中重点要求进行提炼强调,制定了殡葬整治《政府令》。

(二)公众参与方面。根据合法性审查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县民政局于2023年2月15日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刊登于县政府网站公示向公众征求意见,截至3月17日,未收到有反馈意见。

(三)专家论证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是根据现行殡葬管理法规和上级历次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系列文件制定,有强制性规定和整治目标任务、措施,已开展专家论证。

(四)风险评估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县政府第十二次县长办公会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精神,是以推进现代化美丽幸福绩溪建设为目标,以服务双招双引和营商环境为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旨在深化殡葬改革,破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持续推进殡葬治理,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为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对加强和规范殡葬治理工作,现行法规和政策均有明文规定,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位,并强调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只做不说、多做少说”“不主动宣传,不制造舆论热点,但要注意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因此,仅在观念层面对公民传统丧葬陋习形成冲突,存在一定社会稳定风险,但后期通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移风易俗建设乡风文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优秀家风家训,突出问题导向,大力宣传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做实做细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转变陈旧丧葬观念,文明节俭治丧,逐步形成群众积极参与的时代文明殡葬新风。综合考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殡葬管理措施与传统丧葬习俗有一定程度的冲突,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正在同步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五)合法性审查方面。经我单位法律顾问及县司法局审查,同时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符合上行法的相关规定,也是切合上级部署历次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综上,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权源依据充分,属于县政府依法行使的职权范围内。

四、工作目标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制止滥建乱葬行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绩溪

五、主要内容


五、主要内容

《政府令》主要由5条内容,具体体现在3个方面:

一是个人不得在重点管控区及公墓以外新建坟墓、翻新旧坟,重点管控区内不能有新增遗体安葬;二是公墓建设管理方不得建造超规格的墓穴,石材经营者不得生产销售超规格墓体石材;三是各乡镇和相关只能部门要共同打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创新举措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绩溪县民政局

解读人:方徽敏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8155973

电子邮箱:jiximzj@162.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