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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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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305-0005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中共绩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绩法发〔2023〕2号
生成日期: 2023-04-25 发布日期: 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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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中共绩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绩法发〔2023〕2号
生成日期: 2023-04-25
发布日期: 2023-05-22
关于印发《中共绩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 17:15 来源:绩溪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中共绩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的通知

绩法发〔2023〕2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中共绩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绩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中共绩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法治绩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瞄准“追赶江浙、争先江淮”目标,服务“六个年”建设,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绩溪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

1.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出专题、系统研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举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在主体班次中设置专门教学模块,在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依托全市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题作为网络学习必修课。

2.深化学思践悟。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讲坛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宣讲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举旗帜·送理论”系列宣讲重要内容,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

3.推动落实落细落地。全面贯彻落实《法治绩溪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绩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绩溪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开展法治绩溪建设规划等项目中期评估。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对推进法治绩溪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加强法治领域改革成效调查研究。深入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

二、贯彻落实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体制机制

4.加强县委依法治县工作。落实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建立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调度机制。强化协调小组工作力量,不断加强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工作力量。

5.完善法治督察工作机制。抓实法治建设督察问题整改,做好督察反馈问题验收评估工作。开展年度法治督察,加强对重大热点法治事件督察。配合做好2023年全省法治建设督察。深化《关于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巡察监督的意见(试行)》落实,推动法治建设纳入县委巡察全覆盖。

6.发挥“关键少数”述法质效。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办法》,开展年度述法评议,探索建立述法结果与干部政绩有效衔接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的重要依据。

7.健全基层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乡镇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健全乡镇法治建设领导体制。

三、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8.聚焦走在全前列。对标沪苏浙,及时动态清理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

9.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的监管机制。强化行政合同签订和履行管理,贯彻落实违法行政行为预防和及时纠正、公共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和政策资金“一键送达”长效机制。

10.营造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实施公平竞争集成改革,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依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深化涉案企业合规工作。

11.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落实《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在提升办税服务效率、规范整合行政执法检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等方面持续发力。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开展涉民企案件挂案清理和立案监督,推动涉民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全覆盖,确保“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法治环境得分靠前。

12.统筹公平和效率。优化平等就业、勤劳致富的法治环境,严格推行教育公平、平等就业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坚持统筹促进平台经济发展和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推进信用法治建设,依法依规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

13.强化民生热点难点问题靶向治理。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地方金融、房地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打击治理涉网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视听内容管理,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营造清朗安靖的网络空间。依法严肃查处惠民政策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四、加强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14.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着力抓好决策有序、文件合法、执法规范、素质提升等重点工作,推动法治队伍干部的选任做到专业、专岗、专职,注重法治机构发挥执法监督职能和法律服务职能,持续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中的补充作用。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在全县开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

15.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加快“数字绩溪”建设,提升掌上办服务便捷度。加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场所建设。

16.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后评估、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全面落实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决策制度。推动落实“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化、规范化。

17.全面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基层乡镇扩权赋能。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18.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建立健全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动各类行政执法业务全部纳入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

19.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落实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栽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推动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改革任务试点。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提高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数量和比例。

五、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推进严格公正司法

20.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规范补充侦查、不起诉、撤回起诉制度。深化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深化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全面落实均衡结案。

21.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法领域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完善司法活动制约监督制度,推动政法跨部门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2.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持续推进“江准风暴”执行攻坚,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执行110 应急处置中心、执行服务窗口建设,持续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及时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扎实推进守护民生民利专项监督行动。

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23.深入实施“八五”普法。扎实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积极参与省级、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深化“江淮普法行”活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深化“百千万法治家庭”成果运用,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送法治电影进乡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

24.持续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不断优化“阳历年开年学法阴历年开年考法”的学法模式,推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5.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润乡村社区”行动,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进县属企业合规管理建设和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扎实开展妇女维权法治宣传专项活动。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

26.不断增强社会安全感。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守护平安”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突出刑事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和预防严重犯罪行为发生。强化全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依法整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生产安全、破坏交通安全等重点问题。

27.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证机构保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深化仲裁机构改革和管理。

七、加强法治工作保障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高质量发展

28.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推动县级政法机关干部交流,实现政法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合理调配执法人员和资源力量。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人才培养的规划。

29.强化法治工作统筹联动。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证据认定保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助等机制,统筹解决涉案物品归口处置和检验鉴定等问题。加强长三角九城市司法行政协作,深化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负责2023年工作要点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各协调小组要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推进相关领域分工任务落实。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加强重点任务督办,确保实效,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附件:中共绩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的主要事项及分工方案


 

中共绩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的主要事项及分工方案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在主体班次中设置专门教学模块。

3.在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

4.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宣城市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必修课。

5.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讲坛活动。

6.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举旗帜·送理论”系列宣讲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

7.开展法治绩溪建设规划等项目中期评估。

8.建立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调度机制。

9.强化协调小组工作力量,充实加强办公室专门工作力量,确保有专人干事、高效规范运转,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10.加强法治督察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专门法律监督协作配合。

11.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县委巡察。

12.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办法》,开展年度述法评议。  

13.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乡镇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健全乡镇法治建设领导体制。

14.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15.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的监管机制。

16.贯彻落实违法行政行为预防和及时纠正、公共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和政策资金“一键送达”长效机制。

17.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效能。  

18.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实施公平竞争集成改革,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19.依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

20.深化涉案企业合规工作。

21.提升办税服务效率,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22.整合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执法监管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

23.强化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执法司法平等保护,开展涉民企案件挂案清理和立案监督,推动涉民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全覆盖。

24.严格推行教育公平、平等就业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

25.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26.推进信用法治建设,依法依规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健全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和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27.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地方金融、房地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8.依法打击治理涉网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视听内容管理,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29.依法严肃查处惠民政策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30.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31.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组织开展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推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工作落实。  

32.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33.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34.深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

35.加强乡镇政务服务场所建设。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最先一公里”。

36.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后评估、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37.全面落实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决策制度。

38.动态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

39.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化、规范化。

40.推动乡镇合法性审查。

41.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乡镇扩权赋能。

42.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43.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44.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建立健全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动各类行政执法业务全部纳入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

4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46.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行政调解工作逐步成熟,构建起多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体系。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

47.大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提高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数量和比例。

48.推动侦查机关调查收集证据制度,规范补充侦查、不起诉、撤回起诉制度落实。

49.深化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全面落实均衡结案。

50.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法领域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与新型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51.完善司法活动制约监督制度,深化政法跨部门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

52.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持续推进“江准风暴”执行攻坚。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执行110应急处置中心、执行服务窗口建设,持续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建设。

53.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加大公共利益保护力度,扎实推进守护民生民利专项监督行动。

54.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推行“和为贵”调解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多元化解。推动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改革试点。

55.深入实施“八五”普法。

56.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57.参与省级、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

58.深化“江淮普法行”活动。

59.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办好《法治绩溪》电视栏目、《法治之声》广播栏目等法治栏目。

60.深化“百千万法治家庭”成果运用,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模范守法家庭。开展“送法治电影进乡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

61.扎实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推动《绩溪县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协调机制,完善测评体系。

62.持续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

63.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

64.持续推进县属企业合规管理建设。

65.深入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

66.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67.扎实开展妇女维权法治宣传专项活动。

68.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

69.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70.深入开展“守护平安”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突出刑事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和预防严重犯罪行为发生。

71.强化全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72.依法整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生产安全、破坏交通安全等重点问题。

73.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74.完善公证机构保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  

75.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推动政法机关干部交流。

76.合理调配执法人员和资源力量。

77.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78.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人才培养的规划,推动省、市、县具体举措及责任分解要求落地落实。

79.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证据认定保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助等机制,统筹解决涉案物品归口处置和检验鉴定等问题。

80.加强长三角九城市司法行政协作,深化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