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民政局>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305-0009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2023年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30 发布日期: 2023-05-3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305-0009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2023年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30
发布日期: 2023-05-30
2023年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30 10:46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直属机构、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2023年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绩溪县民政局

2022年5月30日




2023年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民政系统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印发《2023年绩溪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绩安办〔2023〕27号)和市民政局《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宣民办〔2023〕31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创新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应急演练,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愿望和能力水平,促进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现代化美好绩溪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30日。

四、主要活动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宣讲。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安排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讲安全,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开展走访调研及宣讲活动,带头交流学习心得,带动全县民政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2.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全员安全教育。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等活动,集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鼓励干部职工积极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多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进行学习宣传,不断增强抓安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突出抓好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宣传教育。

要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牢牢抓住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以及民政行业政策标准,围绕重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积极动员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本地区“安全承诺践诺”、“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等活动,推动进一步树牢安全红线意识。要紧扣全县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专题培训,学习《民政服务机构重大风险隐患重点检查事项》,准确把握“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等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要积极宣传报道辖区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六带头”(包括带头研究组织本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机构内服务外包外租等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等工作情况,认真研究处置群众反映的涉及民政服务机构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加强应急知识宣传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

1.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要结合“六一”儿童节、“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等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民政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殡葬、福利彩票销售等民政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有关安全应急常识的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有条件的可以利用LED屏幕滚动宣传或播放宣传口号和视频。积极参加“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以及“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扩大应急科普覆盖面,广泛形成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

2.开展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和逃生演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民政服务机构针对火灾逃生、装修施工安全、电车充电安全等重点环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活动期间,各机构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同时在应急、消防等部门指导下,通过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形式开展全员演练,及时总结评估演练情况,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应急演练有效管用。

(四)突出强化社会监督,深入开展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

1.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各乡镇、各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媒体曝光”,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结合系列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和明查暗访等工作,进行采访报道,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

2.强化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广泛宣传解读《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员工,通过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的安全生产举报平台等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系统总结经验做法。

要把开展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与推动解决当前我县民政领域安全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相结合,深入研究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及时总结、宣传报道民政部门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方面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制度成果。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认真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投入保障,科学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各机构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平台作用,强化对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乡镇、各直属机构、局机关各股室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活动期间的工作联络与信息报送,并于5月31日前将联络员登记表(附件1)报送至县局福利股。活动开始后,各乡镇、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将“安全生产月”期间典型做法、特色活动以及有关文字、图片或视频资料报送至县民政局福利股汇总统一上报至市民政局和县安委办。

6月28日前,请各乡镇、各直属机构、局机关各股室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总结及《2023年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县局福利股。


联系人:刘吉,8164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