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农水局> 政策解读> 负责人解读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304-0005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农水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华斌:《关于印发<绩溪县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17 发布日期: 2023-04-17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304-0005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农水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华斌:《关于印发<绩溪县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17
发布日期: 2023-04-17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农水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华斌:《关于印发<绩溪县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17 16:36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绩溪县农水局局长徐华斌对《关于印发<绩溪县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中国式现代化的要求,以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为着力点,提升农村供水工程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体系,保障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根据安徽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绩溪县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办农水〔2022〕307号),安徽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结合安徽省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0-2025)、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关于转发《水利部等9部委局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水农〔2021〕137号)等其他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文件、规划、技术标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制定意义

健全完善全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制度,压实农村供水保障“三个责任”,健全“三项制度”。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理管护主体,建立合理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为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以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为着力点,提升农村供水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体系,保障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

四、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县农水局牵头启动编制任务。经过了各乡镇的对农村供水工程现状的全面排查和梳理,邀请第三方公司根据我县排查出的实际情况编写了该实施方案,经报送市水利局核稿,省水利厅审批后印发给各乡镇。

五、主要内容

深入实施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对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全面检视水质问题, 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配齐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加快实施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改造,全面完成供水管网及水表表等老旧设施改造,确保供水工程设施良好。深入推进标准化管理,提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农村供水工程信息化建设,提高农村供水工程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规划至2025年底前,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5%,规模化工程服务人口比例达到55%、供水工程实现24小时供水目标、农村供水工程实现统一运营的基础上,水质进一步保障,管网进一步完善,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023年年底之前,长浩水厂项目、上庄水厂项目、旺川水厂项目、家朋水厂项目、38号桥村五丰坡组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塘堘村里坞组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校头村(山后、东山、木腰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的建设。2024年年底之前,完成伏岭中心水厂项目、方家湾水厂项目、北村水厂项目的建设。2025年年底之前,完成板桥头水厂项目、杨溪水厂项目、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未覆盖供水点供水提升工程、大源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的建设。

六、创新举措

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先行的方式,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积极性高的工程进行标准化管理试点,着力打造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工程典型。通过试点运行出现的问题,对暂行的管理标准及操作手册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水利、生态环境、卫健、乡村振兴等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制定监管制度、开展监测工作,并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台帐,互通工作进展,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供水标准化管理目标顺利实现。

七、下一步工作

对照评价细则“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根据年度任务安排细化年度改进措施、责任人、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具体工作安排如下:2023年工作安排:开展5座千人以下供水工程申报标准化管理的自评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完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开展水源保护、供水设施保护及整治工作,开展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完善水价体系,规范开展制水、巡查、维护、水质检测工作。责任人为供水工程所在地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绩溪县农水局

解读人:徐华斌

咨询渠道:0563-8158001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