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板桥头乡> 基层政务公开> 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80U/202305-00030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05 发布日期: 2023-05-05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80U/202305-00030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05
发布日期: 2023-05-05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3-05-05 16:06 来源: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各乡镇结合《绩溪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边缘户住房保障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同时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做好边缘户的居住农房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