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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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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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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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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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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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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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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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推进法治安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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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各责任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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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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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全县2023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公布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
2.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4.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
5.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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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办公室0563-8162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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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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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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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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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江淮普法行、法润乡村社区等法治宣传活动。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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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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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法治绩溪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及《法治绩溪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各类重要时间节点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开展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
5.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6.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7.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8.推进公正高效权威司法。
9.加强对法治工作的全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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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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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建立违法行政行为预防和及时纠正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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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依法行政办(行政执法与协调监督股) 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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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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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署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
2.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3.开展一次行政纠错案件排查整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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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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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3.开展两次行政纠错案件排查整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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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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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3.开展三次行政纠错案件排查整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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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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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3.开展四次行政纠错案件排查整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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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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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利益相关群体参与公共政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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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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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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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原则上一般需公开征求意见30日;涉及特定群体的,应与相关团体、群众代表沟通协商;涉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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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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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原则上一般需公开征求意见30日;涉及特定群体的,应与相关团体、群众代表沟通协商;涉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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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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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原则上一般需公开征求意见30日;涉及特定群体的,应与相关团体、群众代表沟通协商;涉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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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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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原则上一般需公开征求意见30日;涉及特定群体的,应与相关团体、群众代表沟通协商;涉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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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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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府院、府检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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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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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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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送相关案件。
2.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
3.推动安徽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系统运用。 4.开展一次府院、府检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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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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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送相关案件。
2.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
3.推动安徽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系统运用。 4.开展两次府院、府检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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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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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送相关案件。
2.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
3.推动安徽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系统运用。 4.开展三次府院、府检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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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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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送相关案件。
2.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
3.推动安徽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系统运用。 4.开展四次府院、府检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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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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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机关应诉行为,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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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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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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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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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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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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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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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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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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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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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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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政府履约践诺行动,有约必履,有诺必践,说话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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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依法行政办(行政执法与协调监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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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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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问题收集力度,全面摸排并有效化解存量问题,持续深化政府履约践诺行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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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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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问题收集力度,全面摸排并有效化解存量问题,持续深化政府履约践诺行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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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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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问题收集力度,全面摸排并有效化解存量问题,持续深化政府履约践诺行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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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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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问题收集力度,全面摸排并有效化解存量问题,持续深化政府履约践诺行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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