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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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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303-0001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负责人解读】县应急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胡光明解读《关于开展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16 发布日期: 2023-03-16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303-0001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负责人解读】县应急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胡光明解读《关于开展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16
发布日期: 2023-03-16
【负责人解读】县应急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胡光明解读《关于开展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6 11:57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应急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胡光明对《绩溪县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进行政策解读,解读内容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近期以来,全国非煤矿山伤人亡人事故频发,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新井煤业公司“2·22”边坡坍塌等露天矿山事故教训,加强对非煤露天矿山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维护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县应急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绩应急〔2023〕20号。

二、文件制定依据

文件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和宣城市应急局的统一部署,决定立即组织对我县非煤露天矿山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我县非煤露天矿山行业目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开展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绩应急〔2023〕20号。

三、文件制定意义

文件的制定实施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升非煤露天矿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坚决防范遏制非煤露天矿山事故,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文件起草过程
参照学习了《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宣应急〔2023〕12号),县应急局具体业务股室结合我县非煤露天矿山企业监管实际,参考《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条例,2023年3月初制定初稿,2023年3月13日由县应急局分管负责人带队组织审议,2023年3月15日最终形成文件下发。

五、主要内容

(一)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边坡安全管理、爆破安全管理、运输安全管理、安全监管5个方面。

(二)要求非煤露天矿山企业立即全面开展自查自改。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实施自查自改工作,自查结束后,要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台账,对照问题台账,确保自查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开展非煤露天矿山全覆盖检查。各有关乡镇、县监管部门要在汛期到来之前,组织专家对全县露天矿山开展安全“体检”检查。检查结束后,及时形成“体检”报告,列出问题清单,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体检”报告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督促矿山企业抓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六、创新举措

要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和举报奖励力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通过“12350”举报电话等途径举报矿山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各有关乡镇要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指导矿山企业高标准、严要求开展自查自改。要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指导推动企业找准和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七、下一步工作

要求非煤露天矿山企业继续加强自查自改,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全县2023年复工复产非煤露天矿山全覆盖“回头看”检查,重点检查“体检”发现的隐患是否真正整改到位、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发现矿山企业自查自改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彻底的,一律推倒重来。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安全“体检”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并严肃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我县非煤露天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胡光明

联系方式:0563-816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