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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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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78A/202301-0009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绩溪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叶葆青解读《绩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防返贫致贫救助资助实施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04 发布日期: 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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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绩溪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叶葆青解读《绩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防返贫致贫救助资助实施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04
发布日期: 2023-01-04
绩溪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叶葆青解读《绩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防返贫致贫救助资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1-04 08:25 来源: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绩溪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叶葆青对《绩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防返贫致贫救助资助实施办法》进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第四部分,第四条,加强社会帮扶,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新工作举措,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绩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防返贫致贫救助资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防范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因病、因灾、因疫、因重大变故等返贫致贫风险,加强统筹衔接,推行救助政策,切实减轻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教育、医疗等大额支出负担,巩固脱贫成果。

三、起草经过

一是县乡村振兴局于2022年6月中旬起草《绩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防返贫致贫机制的实施办法》初稿;二是8月16日提交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征求县级领导、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意见建议,11个乡镇及33个县直相关单位均无意见;三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社会征集的方式征求意见,无意见。四是10月16日进行内部审查,将稿件交安徽石镜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方名审查修改并盖章,无意见。五是提交送审稿及制定依据等相关材料报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报县政府法规室合规性审查无意见。

四、工作目标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参考家庭自付医疗费用支出,以及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等实际情况,给予1000--5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一次性应急救助。

五、主要框架和内容

(一)救助对象,为脱贫户(不含不享受政策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中,因大病重病或负担较重的慢性病存在大额医疗支出,因教育支出较大,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

(二)救助内容,分教育资助和临时困难救助;办理程序为个人申请、审核评议、审批发放。(详见方案)

(三)工作机制,依托专项基金、开展动态监测、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乡镇和村级组织帮扶、明确工作职责。(详见方案)

(四)明确本办法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制定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与各乡镇及相关县直部门的协作,及时了解、掌握、核实相关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县财政局负责财政出资部分帮扶资金保障,并加强资金监管;县民政局负责相关人员的信息核查、比对等基础工作,协调县慈善协会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县教体局负责做好相关学生信息的核查工作。县工商联积极组织非公经济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帮扶工作,引导企业加大对专项基金的捐助募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相关人员的动态监测工作,审核申请人的基础信息,确认资格条件,按程序做好审核申报工作,同时,督促指导村级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含衔接资金资产管理),落实收益分配倾斜政策。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解读人:叶葆青 

咨询电话:0563-816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