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绩溪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绩目标办【2022】30号)文件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及热线留言办理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政务公开工作:
一、保障运维情况(不扣分)
(一)严格落实《绩溪县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工作责任分解》《绩溪县司法局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工作责任分解》。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效。
(二)制定并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公众参与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日常监管情况(不扣分)
(一)积极落实县政务公开股每月工作提示单内容、政务公开监测整改工作、绩溪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及其他交办工作事项。
(二)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主动并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三、法定主动公开情况(不扣分)
(一)在规划计划栏目主动公开《绩溪县司法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绩溪县司法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打算》,在决策部署栏目主动公开《绩溪县司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并发布报告解读;召开绩溪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由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作主旨发布同时答记者问。
(二)部门年度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及相关报表均已按时序公开。《绩溪县司法局2022年9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已按要求公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范公开,财政专项资金、部门项目均按要求及时规范公开。
(三)主动公开《绩溪县司法局简介》《内设机构与职能》,详细介绍我局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及其他办公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及时发布《绩溪县司法局关于公布权责清单(2022年版)的通告》《绩溪县司法局关于公布公共服务清单(2022版)的通告》以及《绩溪县司法局廉政风险点一览表(2022)》,主动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和权力流程图。
(四)在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栏目,公开《关于征求<中共绩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及《关于征求<绩溪县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工作举措清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函》并及时关联反馈意见。
(五)对发布的政策文件开展深入解读,严格落实解读八要素。推进便民政策解读,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问答、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
(六)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以及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2022年政务新媒体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未接到相关咨询和建议,县长信箱接到一起关于误工费收取标准的咨询,已按政策要求规范答复。
(七)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26个领域两化建设,按照股室职能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任务分工,规范公开基层各领域信息。
(八)按要求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应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规范发布我局的工作动态及各类相关政策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情况(不扣分)
(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联系方式明晰畅通,固化流程,确保处理过程规范化标准化,按时对申请人进行答复反馈,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
(二)按照要求公开《绩溪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准确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救济五大内容。
(三)编制发布《绩溪县司法局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真实准确。
五、加分项:
2022年我局主动承办绩溪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分值为0.3分。
热线留言办理
一、工单办理(85分)
(一)按时签收(10分)
及时签收当日热线留言工单,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工单,能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退回。
(二)答复办结(20分)
对诉求人反映的问题,涉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不推诿扯皮、能办就办、及时解决、答复。
规定时间内能通过系统反馈诉求人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对不能通过系统反馈诉求人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能说明原因。
因诉求人反映的问题较复杂,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解决的,能及时答复并制定出解决方案,并按计划分期办理。
要求延期(单个办件延期不得超过1次),能在延期时间内办理。
回复意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回复真实,能兑现给予企业和群众承诺,能与诉求人沟通、回访。
(三)重复派单(10分)
不存在情况反馈与实际不一致,造成群众重复投诉并经查实的(无理投诉除外)的情况。
(四)退回重办(10分)
不存在经电话回访诉求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并退回重办的情况。
(五)督察督办(10%)
对群众首次评价不满意事项能认真组织重新办理,对重复反映问题能组织现场督查。及时办理下发的工作提示单督办,督办意见落实到位,不存在推诿不办情况。
(六)回访满意度(15分)
答复认真负责,让合理投诉的诉求人满意。
诉求人反映问题不能解决的,有答复解释,让诉求人满意;回复结果真实,让诉求人满意。
回复结果真实,让来电人满意。
(七)保密要求(10%)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诉求人身份等信息保密。
(八)负面影响
对职责范围内事项按时认真办理,不存在造成群众越级投诉,受到批评通报、媒体曝光等负面影响的情况。
二、自身建设(15%)
(一)组织领导(8分)
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指定专人负责工单受理和知识库更新管理。
人事调整或更换分管领导、承办人的,确保工作衔接顺畅,及时书面告知县政务公开股。
制定热线留言办理制度和工作责任制。
(二)知识库更新(3分)
按照要求完整上报系统知识库内容,相关政策法规等业务知识变化及时更新。
(三)宣传工作(4分)
以网络、报纸和宣传展板等形式宣传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网络留言办理的工作情况并取得成效。
绩溪县司法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