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生态环境分局> 政策解读> 其他解读
索引号: 11341700MB1723593J/202211-00058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政策解读】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解读《绩溪县“十四五”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10 发布日期: 2022-11-10
索引号: 11341700MB1723593J/202211-00058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政策解读】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解读《绩溪县“十四五”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10
发布日期: 2022-11-10
【政策解读】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解读《绩溪县“十四五”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
发布时间:2022-11-10 15:24 来源: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绩溪县“十四五”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共九章,主要适用于绩溪县生态功能保护修复工作。

一、制定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工作措施,全方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安徽省宣城市“三线一单”》、《绩溪县统计年鉴》《绩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绩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修编(2020-2025)》《绩溪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作为编制依据进行修订。

制定意义

绩溪县“十四五”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的制定为绩溪县找准了推动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的切入点、破解绿色发展难题指明发力方向,有利于推进绩溪县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转型发展。

四、起草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有力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紧密衔接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省“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市级有关专项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立足我县实际,编制形成《规划》。规划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起草,县人民政府核稿,形成《绩溪县“十四五”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征求意见稿),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并提请相关会议讨论通过。

五、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规划背景。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 特别是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其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理论和新要求,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在对生态文明建设做出顶层设计后,党中央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多项重要政策文件中均对生态功能保护修复提出明确要求和部署。

第二部分是生态功能保护修复成效。“十三五”以来,绩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全面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四旁四边四创活动”和“林长制改革五绿工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生态惠民,取得了显著成绩。2020 年截至 11 月 19 日,我县大气 PM2.5 平均浓度为 18.5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18.1%,优良天数比例 98.8%,同比提高 6.9%;新安江源头国控新管断面出境水质稳定Ⅱ类向优,水阳江、青弋江源头的版书分界山、隐塘桥、柏山断面出境水质稳定Ⅲ类、Ⅱ类向优,全县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向优;截至目前,绩溪县空气质量考核指标PM2.5 全市排名第一位;秸秆禁烧保持卫星监控零火点,市蓝天卫士监控火点全市最少;水环境质量考核指标地表水断面达标率 100%;顺利完成了辖区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了重金属基础排放量和污染物减排核算,实行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完成重点监管企业涉镉排查,建立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全口径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绩溪县将不锈钢和化工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作为重点,对全县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不定期进行检查,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达到100%;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设施实行了换代升级,污泥转运执行运三联单管理制度,全部送至绩溪县南郊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无害化处置率达 100%。

第三部分是现状评价与生态问题识别。绩溪县位于安徽省南部,地处黄山山脉和西天目山山脉结合带,长江水系与钱塘江水系分水岭,北纬 29°57′~30°20′、东经 118°20′~118°55′,县境总面积 1116 平方公里。东与临安市交界,北与宁国市、旌德县毗连,西与旌德县、黄山区及歙县接壤,南与歙县相邻。东西最长直线距离 59.5 公里,南北最宽直线距离 42 公里。

第四部分是总体要求与规划目标。坚持战略引领,科学修复。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按照保证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秩序,科学安排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第五部分是生态功能保护修复总体布局。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实行生态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逐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构建“一轴、两廊、三区”的绩溪县生态功能保护修复总体格局。

第六部分是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根据绩溪县自然环境现状、识别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建立的生态保护修复目标及绩效指标,结合东部丘陵生态农业与生态林业功能修复区、中部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修复区、西北部和南部生物多样性和水土保持生态保护修复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各片区优先设置的任务,因地制宜地实施小流域治理与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河流湖库综合治理与水土保持能力提升及生态系统质量提升与生物多样化保护 3 项任务。

六、创新举措

规划针对绩溪县自然环境现状、识别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建立的生态保护修复目标及绩效指标,结合东部丘陵生态农业与生态林业功能修复区、中部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修复区、西北部的南部生物多样性和水土保持生态保护修复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各片区优先设置的任务,因地制宜地实施小流域治理与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河流湖库综合治理与水土保持能力提升及生态系统质量提升与生物多样化保护3项任务。

七、下一步工作

成立绩溪县领导工作小组,组织协调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明确各部门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谋划,强化合作,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八、政策咨询渠道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解读人:程姗姗

咨询电话:0563-815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