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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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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46C/202302-00018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绩溪县发改委(粮储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06 发布日期: 2023-02-06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46C/202302-00018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绩溪县发改委(粮储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06
发布日期: 2023-02-06
绩溪县发改委(粮储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6 16:45 来源: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政府办:

按照《关于印发<绩溪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委(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自评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保障运维方面

1.工作保障。委(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委(局)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照《绩溪县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工作责任分解》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主动认领任务,编制印发了《绩溪县发改委(粮储局)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工作责任分解》,明确了责任股室和具体要求。

2.制度保障。注重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在严格落实政务信息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监督员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基础上,修订完善了《绩溪县发改委(粮储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绩溪县发改委(粮储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研究制定了《绩溪县发改委(粮储局)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提升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日常监管方面

1.工作表现。认真落实县政务公开股每月工作提示单任务和政务公开监测整改工作。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绩溪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了本单位分工方案,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突出了工作重点,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切实加强信息发布的源头把关、保密审查和责任落实,主动防范信息不准确、文字使用错误、失密泄密和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的发生,并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负责发布。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做到组配无空白现象。经常性开展信息公开情况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同时,认真做好省、市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主动防范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三)法定主动公开方面

1.规划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绩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绩溪县发改委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等规划计划内容,做好“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等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2.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本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持续深化本部门招标采购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安排计划和部门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等情况。

3.权责职能公开。准确公开本部门简介、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及其他办公信息,及时发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廉政风险点动态调整信息,主动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和权力流程图。

4.重大决策决策公开。积极推动决策意见征集和结果反馈,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采取面向社会群众征求意见、面向企业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规范政策文件信息公开,严格发布本部门重要政策文件信息,进行解读关联,并按要求推送至政策文件库。

5.政策解读。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严格落实解读八要素。推进惠企便民政策解读,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但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6.回应关切。对本单位年度重点任务以及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中的关切点及时梳理,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节能减排、粮食安全、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规范回应政务新媒体、网站信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的咨询建议投诉,并进行汇总公开。

7.基层政务公开。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任务分工,履行自身职能,规范公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相关信息。

8.其他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主动做好公务员招考录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

1.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受理机构联系方式明晰畅通,依法、规范、有序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度,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1件,根据申请内容的类型,制作标准化答复文本,及时作出答复,充分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权益。

2.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上级要求编制公开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涵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监督救济五大方面,方便公众查询、了解和监督。

3.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署要求,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组织编制了《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于2023年1月17日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二、2022年度热线留言办理情况

我委(局)高度重视热线留言办理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务公开重点内容,制定完善了热线留言办理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指定专人具体抓的工作体系,确保热线留言办理工作反应迅速、程序规范、推进有力、群众满意。2022年,我委(局)及时规范办理答复市长热线投诉事项1件,县长信箱留言事项2件,部门信箱留言事项1件。

三、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与往年相比,虽然在政策文件解读时使用了图解、漫画等方式,但主要集中在转发引用上级解读材料,部门原创性解读内容不多。二是信息更新维护仍需加强,个别栏目超时预警情况偶有发生。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2023年,我委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为主线,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立足发改部门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一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全委干部职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确保有关内容及时更新,按照“谁制作,谁解读”原则,规范解读格式,创新解读方式,确保重大政策文件适时充分解读。二要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发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