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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358579117C/202211-00036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征求《关于促进绩溪县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的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04 发布日期: 2022-11-04
索引号: 11341731358579117C/202211-00036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征求《关于促进绩溪县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的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04
发布日期: 2022-11-04
关于征求《关于促进绩溪县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2-11-04 15:01 来源: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1〕2号),而黄山市及其各县区在2019年已密集出台民宿发展政策,扶持奖励旅游民宿发展。

为抢抓发展机遇,贯彻省市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县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旅游产业提质增效,加快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绩溪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起草经过

(一)决策启动方面。关于促进绩溪县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由左金刚副县长带队赴黟县、青阳县进行调研考察,形成决策草案,起草后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征求乡镇和县直单位意见。(二)公众参与方面。县文旅局于11月7日将《实施意见》刊登于县政府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三)专家论证方面。因“关于促进绩溪县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属于政府奖励性扶持政策,工作非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专家论证必要性不大。(四)风险评估方面。关于促进绩溪县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无社会稳定风险,专项风险评估未组织开展。(五)合法性审查方面。经我单位法律顾问审查,决策主体:县人民政府审定,决策主体适格;决策权限:全面提升绩溪县旅游环境品质,提升旅游民宿公共服务配套,推进旅游管理,打造有序、美观、生态宜居的旅游形象,属依法行使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符合县人民政府决策权限;决策内容:不影响群众的权利和义务,不属于行政许可范畴,不属于规范性文件范畴,属于政府奖励性扶持政策;经审查,《关于促进绩溪县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决策主体适格、程序符合规定,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相抵触。

三、主要内容

《关于促进绩溪县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立足全力推动绩溪县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力争2025年,建成20-40个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有乡愁的精品旅游民宿,1-3个旅游民宿集群,引进2-5家品牌民宿企业入驻,建成精品民宿15家,成功创建丙级以上民宿5家,初步形成具有绩溪地方特色的民宿发展体系。

文件包括6个方面,主要有:

(一)发展目标。提出了到2025年绩溪县民宿发展具体目标,初步形成具有绩溪地方特色的民宿发展体系。

(二)开办条件。明确了旅游民宿开办具体条件。

(三)组织领导。包括成立绩溪县旅游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及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内容。

(四)申办流程。明确了旅游民宿申办具体流程。

(五)重点任务。包括构建发展体系、完善扶持政策两个方面内容,具体包括:合理规划发展布局、有序盘活闲置资源、加大创新科技支撑、创新延伸产业链条、塑造推广民宿品牌、强化动态标准管理、鼓励规模化、集群化流转、鼓励旅游民宿开发经营、推进旅游民宿项目建设、鼓励集聚运营和品牌化发展、引导旅游民宿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加强创业就业扶持、企业贡献奖励、激励旅游人才、完善旅游民宿配套等内容。

(六)附则。明确政策执行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