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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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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207-00031 组配分类: 制度安排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新闻发布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07 发布日期: 2022-07-07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207-00031
组配分类: 制度安排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新闻发布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07
发布日期: 2022-07-07
绩溪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07-07 16:47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位领导、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根据工作安排,下面我将向大家介绍绩溪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践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荣获“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工作方案》,在全县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学习、大宣传活动,不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贯彻、大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会议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邀请专家学者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县政府常务会上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推进会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统筹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集中在线学习收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报告会。二是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推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书面报告年度履职情况,实现述法工作常态化。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和绩溪县“十四五”规划,印发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出台《法治绩溪建设规划(2021-2025)》《绩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绩溪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推动法治绩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绩溪县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宣传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和工作推进会,切实推动各项创建指标精准落地。四是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传达学习《宪法》《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组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共计800余人次,举办全县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和全县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连续8年组织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学法月网上测试参考率连续8年达100%。

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大力倡导“马上就办”工作作风,推深做实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配备自助服务设备12台,实现发票申领等多个政务服务事项7×24小时自助办理。引进智能政务云柜,实现政务服务事项24小时全天候自助受理和审批结果领取。全年通过自助设备办理服务事项9772件,免费寄送快递5342件。加快推进跨省通办,逐步实现102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开展“换位体验走流程”活动,共体验事项数154个,发现问题2个。二是健全权责清单管理机制。对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进行即时动态调整,调整后公共服务事项2024项,权责清单3221项,中介服务清单117项。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绩溪县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绩溪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工作流程》《关于规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线上线下办理方式的通知》等文件,动态调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对调整后的17家单位131项事项予以公布,进一步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创业。四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拒付、扣减、追回医保基金134.75万元,处理违约金7.76万元,暂停医保协议1家,曝光打击骗保案例9起,维护医疗基金安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331次,行政处罚13宗,警告并处罚款154.66万元。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检查企业127家,约谈23家,立案查处10起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双减”执法活动,排查校外培训机构63家。守住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四条安全底线,查办相关案件256件。

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第一时间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至本级人大和市司法局备案,2021年共备案规范性文件9件。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情况,及时开展年度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2021年全面清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88件,宣布废止规范性文件4件,失效规范性文件5件,拟修订规范性文件7件,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72件。

在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方面。一是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定并公布县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面贯彻执行《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和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列席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治审核意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二是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审查重要合同和重要文件等330余件,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

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一是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梳理县农水局等单位执法下放事项12项,举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班,组织乡镇拟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参与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为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二是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常态化开展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工作,督促各单位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执法信息平台公示情况、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质量、执法统计年报等内容实时监督。四是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执法监督。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巡察、法治建设综合督察、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内容中,对各单位进行监督。多次组织监督人员跟随各单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现场监督,按要求开展案卷评查和互查,注重案卷评查结果的运用。县司法局会同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联合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推进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

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方面。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2021年及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02件。主动公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时处理并反馈投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二是自觉接受检察、司法监督。2021年办理县政府为被告行政应诉案件14件,县政府被行政复议案件1件,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加强审计监督。2021年共完成审计项目29项,审计单位21个,提出审计建议69条,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审计监督全覆盖。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多渠道多媒介公开政务信息,积极畅通投诉渠道,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信息化、集中化水平。2021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7980条,依申请公开11条。

在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一是依法办理信访案件。建成县级信访矛盾调处中心,坚持领导接访下访,畅通信访渠道,及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推动信访突出问题的化解,获评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2021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9件。三是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持续推进调委会标准化创建、“百姓评理说事点”提质扩面。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攻坚”活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21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983件,调解成功969件,其中重大纠纷20件,调解成功率达98.6%,未发生“民转刑”案件。四是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总结表彰“七五”普法,开拓创新“八五”普法。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档升级。加强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开展“乡村振兴 与法同行”偏远山村送法行专项活动25余场次,切实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四级联创,成功创建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我县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验在省司法厅、安徽电视台联合推出的乡村看“法”栏目中作为首播内容,面向全省进行经验推广。

最后,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补齐短板弱项,助力提高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全域美、产业强、百姓富现代化美丽幸福新绩溪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程云丽主任的发布,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


答记者问(一)


问:目前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哪些短板?

答: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点:

1.法治队伍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县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力量有待加强,法律专业人才相对匮乏。乡镇普遍缺少法制审核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基础薄弱,执法人员未按要求配齐配强。

2.决策程序履行还不到位。部分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认识不够,未能准确把握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在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上存在差距,部分政策出台没有按规定征求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法律顾问发挥作用不明显。

3.规范性文件管理上存在差距。部门在以本部门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时应按要求向县司法局进行备案,部分单位未报备规范性文件,但在进行法治检查中发现存在以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现象。


答记者问(二)

问:在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上目前做了哪些工作?

答:一是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绩溪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从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决策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法定程序、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三个方面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治把关。二是制定印发了《绩溪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绩溪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绩溪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程序规定》(绩政办〔2020〕48号),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在专家论证程序的落实上,对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决策事项在风险评估程序的落实上和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评估上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让决策承办部门具有更强的操作性。三是从2021年开始,结合实际,县政府制定公布年度《绩溪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县直单位同步制定公布年度《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决策事项名称、决策内容、拟提交决策时间等内容上作出明确,促进决策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和调整重大行政决策,对属于本机关的决策事项不得推诿或者久拖不决。四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质效若干建议》(绩政办秘〔2021〕37号),明确拟提交集体决议事项内容、程序和要求,未经合法性审查的决策事项不得提交集体决议,真正实现“应审尽审”。同时,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议制度提供了法治保障。五是今年3月底,与安徽南宣律师事务所等签订了政府法律顾问合同,更新壮大县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力量,现有法律顾问团成员12名(其中社会律师5名,公职律师7名),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中充分吸收政府法律顾问意见,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


答记者问(三)


问:下一步在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

答:我县将深入贯彻《绩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统筹推动,固强补弱,积极创新,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1.继续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和“十四五”规划,以上率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继续全面推行科学民主决策。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备案和监督。积极发挥律师、法律顾问及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在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的作用。严格履行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做好合法性审查、依法对外公开等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果。

3.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有效规范涉企监管执法,减少执法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涉。强化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4.继续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办理信访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构建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坚持依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加强公众参与、提高政民互动主动性,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5.继续加大化解社会矛盾力度。不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