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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207-00021 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绩溪县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06 发布日期: 2022-07-06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207-00021
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绩溪县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06
发布日期: 2022-07-06
绩溪县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6 15:25 来源: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及《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7号)要求,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现就2022年秋季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学区划分和规模设置

2022年城区公办中小学继续按《关于印发绩溪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调整方案的通知》(绩政办[2019]39号)所划定的学区招生。

小学一年级预设19个教学班,每班45人。(实验小学6个班、桂枝小学7个班、扬之小学6个班)

初中七年级预设22个教学班,每班50人。(适之中学西校区14个班、东山校区6个班、睿阳学校2个班)

二、小学一年级入学须知

(一)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招生对象:

1、学区内适龄儿童:学区内适龄儿童,凭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具有完全产权的住宅产权证明、户口簿到学区学校登记入学。

2、政策保障入学:来绩投资商、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3、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及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预报名时间与办法: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防止人员聚集,采取“网上登记、现场审核、分批录取”的方法报名。

(1)网上登记: 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凡符合城区入学条件,有意愿在城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请扫描“绩溪县2022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登记二维码”,具实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意向就读学校。信息填写务必准确真实,凡弄虚作假影响招生录取的,后果由家长自负。

(2)现场审核:

第一批次:学区内适龄儿童:现场审核时间为2022年7月24日—2022年7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各小学根据线上登记的信息分批通知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片区学校审核,经现场审核后领取入学通知书。

第二批次:政策保障入学、随迁子女及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2022年7月26日,统一到绩溪县扬之小学登记。随迁子女及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交《绩溪县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2),由教体局核实后统筹安排到学位有空额的学校入学。

(四)现场审核需提供材料有:

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房产手续不完善的需补充提供相应的材料:

⑴居住在政府廉租房的,提供父母廉租房合同。

⑵新购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正式购房发票(本招生通告发布后新购住房不予认可)。

⑶合法自建房,未办理房产证但已实际居住的,提供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规划建设许可证、生活凭证等有效材料。

⑷转买二手房的,提供有效交易材料(变更成转买人的房产证或变更前房产证、转买合同及契税凭证)。

⑸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出生户口登记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

⑹房产证不是入学监护人(父母)共有的,需提供监护人(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供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

三、初中七年级入学须知

1.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初中学校布局,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农村进城学生的需要,适之中学从2022年秋季开始开设寄宿班,创新管理体制,实行封闭式管理,每半月放假一次。适之中学已对两个校区的学生宿舍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学生宿舍配备了空气能、空调、独立卫生间,为寄宿生提供免费住宿,同时贫困寄宿生享受生活补助(每年1250元)。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5日-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城区三所小学毕业生请携带小学毕业证书和初中入学通知书,按适之中学通知的地点报名。

4.其他乡镇小学毕业生意愿到城区初中就读的,携带小学毕业证书统一到适之中学东山校区报到,报到后由适之中学根据学生意愿和在城区的实际住址统筹安排。

四、民办睿阳学校入学须知

2022年秋季民办睿阳学校小学一年级不招生,七年级招收计划为100人。七年级招生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将实施电脑摇号,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县教体局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睿阳学校六年级毕业生,继续选择在睿阳学校七年级就读的,于2022年7月15日到睿阳学校报名,逾期无故不报到的视同放弃直升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引导

教体局职能科室和各中小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招生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多途径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特别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不得跨设区市招生”的规定要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和家长,避免学生听信外地民办学校宣传上当受骗。积极做好舆论引导,确保和谐稳定。

(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2、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教体局批准。

3、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4、认真贯彻落实《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绩政办〔2018〕100号)精神,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5、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三)严格学籍管理

各中小学要对学籍开展全面核查,做到“人籍一致”,禁止空挂学籍或接受借读。要向家长宣传好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和中、高考改革政策,严禁私自外出借读。开学后教体局将进班点名核查。

(四)严肃招生纪律

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报名期间,教体局安排专人到所在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核,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私自接收非本招生区域的学生。

六、转学须知

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者,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1、城区学校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可接收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片区内学校无空余学位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

(1)来绩投资商、高层次人才、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政策保障入学的凭有关证件在学位有空额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入学;

(2)父母、孩子至少有一方为华阳镇户口或城区有固定住房的(以房产证为准);

(3)随迁子女及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同一年级入学条件)。

2、下学年为毕业班的学生以及城区公办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予转学。

3、现就读于本县民办学校要求转回公办学校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4、转学流程

(1)由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转学有效证明材料向原就读学校提交转学申请,转出学校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2)申请人于7月27-28日将转学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交教体局教育股。

(3)教体局审核后符合转学条件的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未尽事宜请咨询县教体局教育股。电话:8169083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