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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60B/202212-00002 组配分类: 户政服务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户口管理之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核发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2 发布日期: 2022-12-0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60B/202212-00002
组配分类: 户政服务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户口管理之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核发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2
发布日期: 2022-12-02
户口管理之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核发
发布时间:2022-12-02 11:54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主席令2003年第4号)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实施机构:绩溪县公安局

三、服务对象:自然人

四、信息分类:户籍办理

五、受理条件: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六、联办机构:绩溪县公安局

七、网上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八、申请材料要素:

九、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十、办理地点:绩溪县锦屏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