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原政务服务中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数据资源局> 政策解读> 上级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417310557733698/201706-00001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原政务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贯彻落实《宣城市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等四个规则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6-28 发布日期: 2017-06-28
索引号: 113417310557733698/201706-00001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原政务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贯彻落实《宣城市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等四个规则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6-28
发布日期: 2017-06-28
关于贯彻落实《宣城市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等四个规则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7-06-28 15:20 来源: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原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按照市县一体化的要求,市公管局分别会同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印发《宣城市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宣公管〔2017〕31号)、《宣城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宣城市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流转交易规则(试行)》(宣公管〔2017〕32号)、《宣城市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宣公管〔2017〕33号)四个规则(以下简称市四个规则)。

二、制定依据

《宣城市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宣公管〔2017〕31号)、《宣城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宣城市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流转交易规则(试行)》(宣公管〔2017〕32号)、《宣城市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宣公管〔2017〕33号)四个规则(以下简称市四个规则)。

三、制定意义

各职能部门分工更明确,农村产权资源信息更加完善。 

四、起草过程

1.草拟;2.征求社会厉害关系人的意见;3.单位内部公平竞争审查;4.市监局公平竞争审查;5.合法性性审查;6.政府会议研究。

五、主要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产权资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初审、上报等基础性工作。要加大农村产权交易市四个规则的宣传力度,明确受理农村产权交易的服务窗口及相关业务初审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

县农委、林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对全县农村产权流转申请及相关材料的审查、产权查档和权属确认;受理、调查、处理交易过程中投诉纠纷,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明确审查机构和具体审核人,确定农村产权交易的监管机构及责任人。

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全县农村产权交易的业务受理、信息发布、交易鉴证、档案管理等工作。要按照上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的农村产权交易综合管理工作。要做好农村产权交易项目的现场监督,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处理交易过程中的投诉纠纷、违法违规行为。

自发文之日起,原(绩政办〔2016〕95号)(《关于印发绩溪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绩政〔2016〕115号)(《关于印发绩溪县林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绩政办〔2016〕136号)(《关于印发绩溪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和绩溪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流转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三个文件不再执行。

六、创新举措

县农委、林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对全县农村产权流转申请及相关材料的审查、产权查档和权属确认;受理、调查、处理交易过程中投诉纠纷,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七、下一步工作

一要加大农村产权交易市四个规则的宣传力度,明确受理农村产权交易的服务窗口及相关业务初审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二要明确审查机构和具体审核人,确定农村产权交易的监管机构及责任人。三要按照上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四要做好农村产权交易项目的现场监督,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处理交易过程中的投诉纠纷、违法违规行为。

八、政策咨询渠道

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咨询电话:0563-815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