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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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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210-0004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分管负责人解读】县农水局副局长章熙华:《绩溪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0-17 发布日期: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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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分管负责人解读】县农水局副局长章熙华:《绩溪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0-17
发布日期: 2022-10-17
【分管负责人解读】县农水局副局长章熙华:《绩溪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17 08:31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县农水局副局长章熙华对《绩溪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0年10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7次就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对外来物种入侵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家底。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十一)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明确要求“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做好普查监测、入境检疫、国内防控,对已传入并造成严重危害的,要“一种一策”精准治理、有效灭除。”

二、制定依据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7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农科教发[2021]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科〔2021〕154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的通知》(皖农科环函〔2022〕773号)和《关于印发宣城市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农能源〔20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制定意义

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工作,摸清农业外来入侵物种资源状况,是建设生物安全屏障的基础,是利国利民、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

四、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农村生态能源与社会事业促进中心在征求乡镇和相关业务部门意见基础上,结合本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现状,拟定了《绩溪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

五、主要内容

(一)普查目标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提出“要摸清底数”“一种一策”的防控管理要求,按照遏增量、清存量的总体思路,构建农业外来入侵物种信息数据库,分析全市外来物种入侵农业生态系统的趋势,研判外来入侵物种对农业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为科学防控农业外来物种入侵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普查对象范围

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对全县农田生态系统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普查对象包括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和农业外来入侵水生动物3类(其中农业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普查因专业性较强、涉及水域面积跨度大、捕捞需申请捕捞证等因素,由省级组织实施)。

六、创新举措

一是全县首次开展农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二是明确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标准时点以及各普查阶段目标、任务等。

三是依托省内高校院所从事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和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防控研究的专家组建县专家指导组,为本次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提供技术支撑。

七、下一步工作

一是开展普查宣传培训,提升基层普查人员物种识别、信息采集等专业技术能力。

二是落实普查经费,争取普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部署开展全面普查工作。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解读人:章熙华

咨询电话:0563—815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