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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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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23593J/202212-0005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切实加强国庆、党的二十大期间及防汛防台风期间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30 发布日期: 2022-12-30
索引号: 11341700MB1723593J/202212-0005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切实加强国庆、党的二十大期间及防汛防台风期间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30
发布日期: 2022-12-30
关于切实加强国庆、党的二十大期间及防汛防台风期间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0 10:23 来源: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企业:

2022年国庆长假即将来临,10月中旬又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加上近期将受到台风天气影响,各有关企业务必提高警惕,要切实加强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期间环境安全,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现就切实做好环境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工作

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环境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环境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环境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环保的企业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并将措施、任务落实到企业每个员工身上,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二、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改环境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立即开展节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排查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生产车间、储罐区、原材料车间、成品库和危废库是否存在隐患,各类固体废物是否规范贮存,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等。对排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向我局报告并自行停产整改。

三、落实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相关环境应急管理要求和措施,对预案中明确要求储备的应急物资种类和数量进行全面自查,补缺补差。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紧急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四、加强应急值守,提高环境隐患防范能力

各企业要认真落实节假日期间人员值班制度,节日期间要实行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对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输送管道设备和原辅料贮存点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巡查,发现环境污染事故苗头,立即拨打值班电话8166939或12345热线。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