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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210-00023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转发《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的工作指引》的通知 文号: 绩法宣办〔2022〕8号
生成日期: 2022-10-08 发布日期: 2022-10-08
关于转发《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的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8 09:41 来源:绩溪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现将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印发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的工作指引》(皖法宣办〔2022〕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八五”普法规划,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跟进普法,是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现精准普法、有效普法、高质量普法的重要措施,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的领导,做到与行政执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支持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各环节和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保障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释法说理能力的培训工作,重点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法治素养,不断提高运用群众语言释疑解惑、释法说理的能力和水平。要探索建立评价激励机制,对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行政执法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作为各级法宣办组织的有关表彰表扬人选。要结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的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对落实普法责任不到位的,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三、切实保障工作实施。各乡镇、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本工作指引制定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执法过程各环节的普法举措,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和保障每一名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履行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的责任。请各乡镇、各行政执法单位于10月31日前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报送至县法宣办邮箱(jxpf8162893@163.com),履行司法职责的部门可参照工作指引研究制定。

联系人: 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胡瑾颖 8158136


附件: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的工作指引》的通知(皖法宣办〔2022〕14号)


绩溪县司法局  绩溪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