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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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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865/202208-0000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安徽省审计厅2022年第2号公告:关于安徽省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19 发布日期: 2022-08-19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865/202208-0000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安徽省审计厅2022年第2号公告:关于安徽省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19
发布日期: 2022-08-19
安徽省审计厅2022年第2号公告:关于安徽省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19 18:30 来源:安徽省审计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安徽省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7月28日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罗建国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是安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工作要求,立足经济监督,聚焦主责主业,早谋审计计划,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按照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六个聚焦”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提高政府支出绩效、促进深化改革和风险防控、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加强审计监督,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强有力的审计保障。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审计厅对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坚持高质量发展,聚焦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深入实施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力有序有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向好。从审计情况看,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着力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下达各类直达资金1254亿元,努力以政策有效实施对冲经济下行压力。聚焦科技创新,坚持综合施策、加大投入,把有限的财政资源向重大创新平台聚焦,财政科技支出416.1亿元、增长12.5%。省级统筹人才资金6.4亿元,支持夯实人才创新发展。拨付资金10.7亿元,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争取获得中央专项财政政策资金支持,叠加省级政策资金,助力推进皖北振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全省各级财政拨付资金166.7亿元。

——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增长。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全年新增减税降费334.3亿元。服务壮大实体经济,拨付财政资金200.1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现代医疗医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全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815亿元、拨付省级资金357.6亿元,有力支持市政建设、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省级拨付资金35.6亿元,支持12支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运行。

——聚焦聚力增进民生福祉。全省投入资金1288亿元,优化实施33项民生工程。坚持就业优先,拨付29亿元,积极推动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支持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等。强化困难群体帮扶,统筹拨付公益性岗位就业补贴和社保补贴7亿元。强化教育投入资金保障,财政教育支出1315.7亿元,增长4.3%。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拨付26.4亿元,支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扎实有序深化财政改革。出台安徽省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零基预算改革实质性推开。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省级垫付87亿元,缓解市县财政退税压力。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85项改革政策实施预算绩效评估,对25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持续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省级部门的397个所属单位首次公开预算。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基本完成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

一、省级预算执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和编制省级决算草案情况,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分配省统筹投资情况。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9.46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3592.83亿元、一般债务及调入资金等收入1256.17亿元,收入总计5108.46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6.69亿元,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2919.50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及上解中央等1182.65亿元,支出总计5068.8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94亿元,专项债务收入2085.0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等25.28亿元,收入总计2194.26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62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023.85亿元、对市县补助等79.02亿元,支出总计2172.49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0.84亿元,支出总计32.52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489亿元,支出总计1399.26亿元。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分配省级统筹投资15亿元,其中安排省级支出11.87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3.13亿元,投向引导服务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教育、就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审计结果表明,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要求,落实各项财政政策,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集中财力落实“六稳”“六保”各项任务,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良好,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预算编制不够科学。19家部门本级代编所属单位预算4.08亿元。19家部门单位经济科目调剂比例较高,年初预算15.24亿元,执行中调整资金用途、范围2.52亿元,占比16.54%,其中2家单位调整比例高于 40%。24家部门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追加指标采购设备等3458.82万元;22家部门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5518.07万元,实际采购支出2.11亿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

1. 部分预算分解下达不及时。16项省级转移支付的17.92亿元资金在当年10月后分配下达。省统筹投资安排的重要河段治理项目4339万元、教育基础设施(职业教育)项目1000万元,在当年11月、12月才下达投资计划。

2. 部分项目执行率较低。截至2022年3月底,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0个县(区)的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中,尚有2215.34万元未使用;2017年至2021年,安排6个县(区)的特色小镇专项资金中,尚有5845.73万元未支出。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徽商集团大宗商品物流园项目5000万元,计划2021年底完成前期工作,因项目用地协议未能签订,截至2022年3月底,未开工建设,资金未使用。2021年,省统筹投资预算及计划15亿元,当年实际拨付项目资金11.87亿元,执行率79.15%;因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2个重要河段治理项目未开工建设,涉及资金817万元。

(三)财政管理方面。

1. 部分项目申报、评审不规范。省统筹投资预算安排的11个重要河段治理项目未按要求开展评估或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未按规定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具体评审细则,2个项目初审未予通过,也未安排专家评审,最终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分别安排资金500万元。

2. 未足额计收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存款利息。2019年至2022年一季度,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未按规定优惠利率计算该账户存款利息,导致少计利息收入98.78万元。

3. 部分医院存在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现象。审计抽查发现,9家省本级定点医院重复收取个别医疗项目费用,造成医保基金多支出22.15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15个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及21家所属单位。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预算管理不断规范,“过紧日子”意识明显增强,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较大,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及信息披露方面。一是3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未将上级主管部门补助资金、动用以前年度结余、其他收入等1525.86万元纳入预算。二是3个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准确,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三是3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未编、少编政府采购预算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91亿元。四是5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决算报表(草案)数据填报不准确,政府财务报告披露信息不完整。

(二)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一是6个部门和4个所属单位非税收入227.36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二是因项目建设方案调整、环保论证报告未通过等原因,项目未能按进度实施,3个部门分配部分市县的转移支付资金,尚有6.15亿元未使用;因资金安排不合理、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等原因,2个部门和6家所属单位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60%,涉及尚未使用资金3.84亿元。三是2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提前支付、超进度支付合同款813.4万元。四是5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不够严格。主要是未制定或未及时更新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报销手续不完备。五是2个部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不健全,2个部门未按要求编制或调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实行集中采购,而是自行采购,或应公开招标但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一是3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未制定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办法或制定办法内容不完善。二是3个部门调整、追加的部分项目未编报绩效目标;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设定的绩效目标或指标不科学、不合理,如有的设定值低于行业规划要求。三是4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开展绩效监控和自评范围不完整。四是2个部门和4个所属单位的21个项目未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五是2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历年滚存及事业收入结余资金8012.21万元未有效盘活;1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713.39万元往来款长期未清理。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聚焦直达资金、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扶持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等开展跟踪审计。

(一)直达资金审计情况。组织全省市级审计机关对中央直达的30.32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和5.99亿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坚持边审边改,推动及时拨付、精准使用、安全高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及时发挥效益。因行业主管部门下发项目实施方案较晚、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等原因,8个市6个县(区)的1.22亿元资金未及时下达,最长间隔达8个月;8个市9个县(区)当年收到的9716.7万元资金未及时使用;因项目推进实施力度不够,截至2021年12月底,3个市4个县(区)仍有部分2020年结转的直达资金未使用。二是管理不够规范。1个市7个县(区)将部分直达资金拨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未按规定支付到最终收款人;2个市7个县(区)存在未按规定登记直达资金特殊标识、资金监控系统支出数据不准确现象。三是违规使用。3个市4个县(区)将335.29万元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直达资金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债务、人员工资福利等。

(二)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审计情况。2022年一季度,组织开展了财政助企纾困资金专项审计,并结合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对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举措,加大精准服务企业力度,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助企渡难关取得成效。

1.财政助企纾困资金审计情况。截至3月底,2022年省级通过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计划资金、“三重一创”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省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专项基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资金安排的27.7亿元助企纾困资金,全部拨付至企业,惠企2015个项目。但部分市县(区)仍存在合力支持资金不到位、下达拨付不及时等问题。根据审计情况,相关各地积极筹措资金,优化拨付流程,助力市场主体解难。截至6月底,涉及的9个市13个县(区)已出台修订制度6项,落实、拨付合力支持企业资金2.33亿元,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2.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对13个省级部门落实涉企收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优化政务服务等政策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收取、清退涉企保证金不规范。1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违规收取6户企业涉企保证金13.14万元,其中超标准收取8.27万元、目录清单外收取4.87万元;1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有386户企业的810.25万元涉企保证金退还不及时。二是支付民营企业账款不及时。3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拖欠5户民营企业账款107.56万元;1个部门超合同约定时间支付6户民营企业账款493.94万元。三是政务服务事项未及时优化。1个部门应取消未取消8个政务服务项目涉及的15项申请材料;2个部门个别政务服务事项未及时更新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清单;1个部门13项政务服务事项未实现网上办理。

(三)省级股权投资基金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对7支省级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运营和投后管理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审计表明,省相关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和基金管理机构积极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服务实体经济,基金成效初步显现,但也存在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一是投资管理不够规范。2支子基金投资的3个项目,尽职调查报告未反映估值方法,直接确认被投资企业价值;1支子基金未落实投委会风险提示,违规投资260万元,被投资企业已注销且无清算资产,形成损失风险。二是运营管理不够到位。3支子基金设立时间超6个月,未开展投资业务或基金合伙人均未出资、基金未备案等;因风险管控不到位,2支子基金投资的3个项目出现停业、严重亏损情况,存在损失风险,涉及资金1145万元。三是投后管理未及时跟进。4支母基金及子基金投资的3个项目触发回购条款,未按投资协议约定及时实施回购;2支子基金投资的3个项目,虽已签订回购协议,但投资本金200万元及收益2160万元未及时收回。

(四)扶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对201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扶持人才创新创业政策以来,财政扶持的251个项目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细化举措,加大投入,在集聚高端领军人才、汇聚优质创新资源、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管理措施还不够完善,评审、退出效率不高。申报扶持资金流程环节较多、周期较长,最长达5年;扶持期满的退出机制不够明确细化,25户企业扶持期已满但尚未办理退出。二是审核把关不严,部分扶持项目不符合要求。20家人才团队及其他股东未按规定在其创办企业持股;12户人才团队创办企业未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6家人才团队申报资金的关键性资料缺失;存在尽职调查成果应用不充分,风险提示未引起重视情况。三是后续管理不到位,部分扶持资金闲置或违规使用。19户创办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其中亏损或破产7户、科技成果未转化投产或停产12户,扶持资金闲置或存在损失风险;3户创办企业违规将扶持资金264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或用于归还借款、购买理财产品等;9户创办企业未在工商登记中体现扶持资金股权信息。

四、风险防范审计情况

(一)政府债务审计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对2个市本级3个县(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结合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延伸审计了8个市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妥善处理促发展和防风险关系,争取利用政府债务资金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政府债务余额低于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慢,影响资金效益发挥。截至2021年10月底,因项目谋划不到位、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等原因,2个市1个区部分资金闲置在项目单位1年以上,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截至2022年3月底,6个市尚有45个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支出进度低于50%,其中5个项目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4.88亿元未支出。二是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4个市2个县(区)存在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归垫国库垫款以外的项目前期支出、挪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等情况。三是部分项目融资方案编制不科学。2个市3个县(区)的11个项目预期收益、投入计划与实际差距较大,项目偿债压力较大。

(二)金融企业审计情况。审计的2户金融企业积极完善业务种类,开展普惠金融服务,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经营规模、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风险管控不严格。尽调不充分,跟踪管理不及时,导致部分贷款和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等业务存在损失风险;1户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资管产品管理费及佣金3320.07万元;1户企业违规发放贷款、违规签发银票和贴现,6笔贷款资金使用用途与合同约定不一致;1户企业部分抵债资产取得不完整,处置不规范,未经评估转让不良资产5699.79万元。二是内控制度不够完善。1户企业未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交易内部管理制度,部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不合规;1户企业授信管理不规范,信贷管理系统建设管理不完善,存在部分业务授信期限未覆盖业务期限、部分贷款本金已逾期但在系统中未反映等情况。

(三)粮食购销领域审计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发挥审计在“坚决扛稳粮食安全责任”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了全省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地区、部门单位积极开展储备粮安全管理,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但在落实粮食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粮食购销存业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审计依法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20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粮食安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部分市、县(区)未建立储备粮承储资格管理制度和粮食收购企业向粮食主管部门定期报告收购情况等制度;4个市14个县(区)未建立完善储备粮质量管控、协调监管、管理问责等制度;4个市5个县和1户省属企业粮库“智慧皖粮系统”未安全、可靠、稳定、有效运行;4个市11个县(区)未制定加强储备能力建设和科技支撑规划或计划,未及时制定或修订粮食应急预案实施细则。

二是部分粮食购销企业违规开展粮食购销存业务。在粮食收购中以陈顶新、“转圈粮”、先收后转、虚假收购、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涉及资金4815.98万元;粮食存储管理不善,存在库存短少、超标准异常损耗等问题,造成经济损失2859.83万元;在粮食销售出库中空进空出、虚报损耗、违规倒卖处置等,涉及资金4846.69万元;部分企业虚报冒领补贴资金、挤占挪用粮食收储资金1.33亿元。

五、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情况。对9个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4个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共抽查资金30.72亿元、项目215个。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地方强化政策支撑,加大资金投入,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粮食生产能力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得到巩固和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一是已建成的部分高标准农田被用作草皮种植、水产和植树造林等。二是部分高标准农田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三是部分项目设施未得到有效管护,存在道路毁损、农田林网保存率低、管道设备损坏等现象。

2.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一是4个县未出台畜牧业发展规划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二是3个县超标准、向不符合条件企业发放奖补资金496.88万元;2个县项目结算价款不准确,多发放奖补资金38.41万元;1个县生猪调出大县中央奖补资金781万元闲置1年以上。三是2个县存在部分设施长期闲置、管护不到位、设备采购后未安装或外借等“重建轻管”问题。

(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围绕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审计了5个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地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医疗需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救助政策落实不够精准。5个市有3799名符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5个市1972名已死亡、财产收入状况等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困难群众救助待遇565.15万元;5个市738人重复享受困难群众救助待遇59.8万元。二是资金分配使用不够规范。三是救助机构履职不到位。

(三)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2021年中央和省级安排15个市的83.64亿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2.78亿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个市2个县(区)1933.47万元资金分配不合规。二是1个市10个县(区)3.35亿元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6个县(区)未及时使用校舍维修改造资金5251.4万元。三是4个市11个县(区)将5899.68万元资金挪用于偿还债务、人员经费等;2个市2个县175人学籍重复,多享受补助经费25.2万元。四是3个市7个县(区)的64个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存在施工手续及验收不规范等问题。

(四)生态环保专项审计情况。对沿江5个市5个县(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以及9个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地方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积极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和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域环境持续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方面。一是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3个县未建立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工作台账制度、保留船舶信息登记管理不规范等;2个县(区)退捕渔船建档立卡信息不完整、数据更新不及时;3个县(区)退捕渔民档案资料不完整,缺少减船退渔协议书、申请表等重要资料。二是就业扶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2个县(区)应补未补退捕渔民和吸纳渔民就业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6.7万元。三是资金使用不合规。1个县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渔民养老保险补贴10.45万元;3个县(区)超标准发放船舶补偿45.6万元;2个县(区)超标准发放油价补贴4.4万元。

2.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一是2个市5个乡镇级水源地尚未划定保护区。二是水源地保护不到位。7个市部分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影响水质的酒店经营、养殖种植、生活污水排放等生产生活活动;2个市的1个县级水源地、8个乡镇级水源地水质阶段性不达标。三是资金使用绩效不高。4个市水污染防治、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等1.45亿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拨付,最长滞留达17个月;因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工程建设进度滞后等原因,5个市1.87亿元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有的因项目先期已经实施或已完工,形成结余闲置。四是项目效益不佳。6个市14个项目超工期;3个市的3个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污水收集率低,实际处理规模远低于设计目标,部分设施未运行;2个市的3个项目施工、维护不规范,影响水源地水质。

(五)国外贷款项目审计情况。审计了8个国外贷款项目,审计资金总额68.39亿元。从审计情况看,我省国外贷款项目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促进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招标采购不合规。4个项目存在应招标未招标、串标、干预中标结果等情况。二是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2个项目违反协议约定延期支付工程款2530.91万元;7个项目多计多结施工、监理、设计等款项634.02万元;3个项目贷款资金4153.46万元未充分、及时利用,部分资金结存在项目单位;1个项目收到的省级补助资金2559.7万元闲置超2年。三是工程管理存在薄弱环节。5个项目参建方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如未经批准更换设计人员,设计漏项致使工程变更增加投资2578.07万元,监理人员涉嫌职务侵占91.78万元等;2个项目工程出现质量方面问题。四是项目使用效益不高。1个道路项目的部分路段建成后废弃;3个项目采购的1204.18万元设备闲置,最长已闲置7个月;3个项目作用效果与预期目标相差较大,主要是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群众受益覆盖面较低、污水处理不达标。

(六)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组织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沿线中的6个市审计机关对引江济淮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地方积极筹措资金,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管理制度,推动项目有序实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程及配套工作进展滞后。主体工程的4个标段施工进展未达合同和调整后的进度要求,1个市应配套建设的自来水厂未及时开工;3个市安置房建设进度缓慢,与规划安置任务差距较大。二是政策落实不够到位。6个标段未及时以保函形式置换9户企业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781.85万元;4个标段的农民工工资未专款专用,部分用于支付管理人员工资、项目管理费等;6个标段存在未按规定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个人,直接支付劳务公司情况。三是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不合规。因土地复垦进度慢,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以来拨付到6个市的部分土地复垦资金未使用,形成闲置;2个标段多结算工程款171.12万元;2个县违规提取工作经费、多发放征收补偿款等533.59万元。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行政事业、企业和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13个省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和6所高校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使用和处置不够规范。2家所属单位和2所高校出租资产未经集体决策、未经审批或未公开招租,1家所属单位租赁期限不符合规定,共涉及面积1543平方米;1所高校长期无偿出租资产;4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已报废或长期无法使用的3929.98万元资产,未及时申请处置;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未经审批处置资产64.08万元;1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2983.49平方米资产长期被所属企业或单位退休职工无偿占用;2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和3所高校的3.39万平方米房产、3497.56万元设备长期闲置或使用率较低。

2.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够扎实。1个部门未制定资产管理制度;6个部门、3家所属单位和2所高校未开展或未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5个部门、5家所属单位和2所高校应计未计资产7294.23万元;1所高校多计资产235.32万元;3家所属单位6.79万平方米资产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5个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不准确或信息不完整。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对9户省属企业审计表明,相关企业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营方式、加强内部治理,企业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运营、处置管理不够规范。7户企业的14个对外投资项目未严格履行可行性研究、尽职调查等程序,论证不充分,导致项目终止、退出、资金资产闲置等;4户企业违规超持股比例、超净资产等对内提供担保,或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被担保企业未提供反担保;1户企业收购4户企业股权后,被收购企业仍支付应由股权转让方承担的企业原负债5303.29万元,其中4788.66万元资金未能收回,形成损失风险;1户企业61笔应收款项和存货损失核销依据不充分,涉及资金1461.14万元;2户企业对外合作项目管控不力,形成损失风险,涉及资金4658.59万元。

2.部分企业会计信息不真实。2户企业母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合并抵销不充分,多计收入9063.94万元;3户企业存在因合并范围不完整、跨期核算不准确、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等导致企业资产损益不实问题。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组织对3个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地方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较好地履行了管理职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地资源管理不到位。2个市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2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3个市6940.9亩已出让土地闲置1年以上;2个市部分开发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低于省政府规定。

2.自然保护区还存在保护与发展相矛盾问题。1个市的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尚有原居民8263人、耕地4万亩,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部建在农民集体山场上,核心区和缓冲区有居民931人。

3.未按规定征收、上缴自然资源税费。2个市少征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10.17亿元;2个市少征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费1015.1万元;1个市未按规定上缴代征的省级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费1599.8万元。

七、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去年10月份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就审计整改落实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盯着问题,盯着整改,完善机制,举一反三,防范在前,被审计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要追踪检查,形成监督闭环,把下半篇文章做好,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立足安徽审计工作实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审计工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全省审计整改工作制度保障。

贯彻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省审计厅建立审计整改“一月一回头、两月一起底、三月一汇报”工作运行机制,开展审计整改“大起底”专项排查,实行审前、审中、审后全过程整改管理。分领域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通报相关领域发现的共性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对审计发现问题强化分析研判、分类指导、跟踪审核,确保精准施策、整改到位、清仓见底。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组织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866个,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208.39亿元,其中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避免)损失43.69亿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11603条,促进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812项。截至2022年6月底,2021年省本级查出的142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370个,整改完成率96.48 %。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审计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按期整改。相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十分重视,坚持边审边改,有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得到纠正。下一步,省审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整改。省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八、审计建议

(一)强化统筹推进,确保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一是加大对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研究力度,准确领会政策意图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挖掘政策潜力,细化实化措施,多出多用行之有效的援企惠企举措,确保精准施策,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二是加强学习研究,深化对资本规律的把握与认识,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两手都要硬,进一步优化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机制,推动政府投资基金更有效投向重点领域。三是增强系统观念,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和互联互通机制,及时更新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强化政策衔接和资金协同,消除政策落实中不衔接、不配套问题,促进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落细。

(二)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推动跨部门资金统筹整合。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盘活资金资产资源,加大中央及省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和重点领域投入,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发挥好财政支出标准的基础引导作用。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推进闲置国有资产、低效资产资源清查处理工作,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压实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主体责任,做实做细优质项目储备,切实增强绩效观念,加快资金分配和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加强对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跟踪问效,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结合。

(三)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增强辩证眼光,把促发展与防风险统一起来。一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聚焦项目谋划、债券发行、支出进度、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管理,确保债券资金借得来、用得好、还得上、控得住,更好发挥对投资拉动作用。二是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升地方金融机构内部风控能力,加强外部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金融机构违规经营行为,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三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对照先发地区经验,推进粮食领域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粮食企业内部约束机制、外部监督长效机制,根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四是强化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督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

(四)严格责任落实,进一步抓紧抓实审计问题整改。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确保重大问题、重大风险责任到人,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高质量推进审计整改见人见事、有力有效、常态长效。审计部门要建立重大审计发现问题清单,持续落实审计整改“一月一回头、两月一起底、三月一汇报”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分析研判、分类指导、跟踪审核,确保精准施策,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的协作以及与主管部门的协调,完善审计整改约谈和结果公告制度,实现以合力抓整改、以问责强整改、以公开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