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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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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60B/202209-00023 组配分类: 居住证申领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居住登记之证件签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16 发布日期: 2022-09-16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60B/202209-00023
组配分类: 居住证申领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居住登记之证件签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16
发布日期: 2022-09-16
居住登记之证件签注
发布时间:2022-09-16 09:48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证件签注〕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