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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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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60B/202307-00004 组配分类: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入籍之特殊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7 发布日期: 2023-07-07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60B/202307-00004
组配分类: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入籍之特殊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7
发布日期: 2023-07-07
入籍之特殊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发布时间:2023-07-07 09:37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特殊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办理户口登记。

经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身份查询和寻亲服务后,仍无法查明其亲属、所在单位、户籍地、居住地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报户口函、流浪人员基本情况、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情况、寻亲情况及无户口相关情况说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DNA采样证明,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为其办理户口登记。公安机关予以公示后,按照“户籍补录”办理。

14周岁以上无户口人员,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公安机关进行DNA采样排除被拐卖情况,由两名以上民警调查相关知情人两人以上,予以公示后,按照“户籍补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