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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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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208-00027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汪成叁解读《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30 发布日期: 2022-08-3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208-00027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汪成叁解读《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30
发布日期: 2022-08-30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汪成叁解读《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0 09:39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8年,民政部发布《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民政部门应要求社会组织在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办理成立登记和章程核准时,加强对申请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社会组织章程中增加的内容表述准确、统一规范。

  民政部《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要求,社会组织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领域。社会组织章程是社会组织制定各种制度的基本依据、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行动准则,在社会组织管理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因此民政部门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要做到三点:

  一是应要求社会组织在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并在成立登记和章程核准时加强审查。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具体表述为:“本会(基金会、中心、院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具体表述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二是要求正在办理成立登记和已经登记的社会组织尽快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写入章程。考虑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修改章程需召开理事会,对于暂时无法召开相应会议的,可以允许社会组织先行在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关内容,待开会时再予以确认,并经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三是要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出发,积极宣传引导,认真抓好落实,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