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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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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80U/202208-00009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上报《板桥头乡玉台村前头山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实施方案》的报告 文号: 板政〔2022〕186号
生成日期: 2022-08-12 发布日期: 2022-08-1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80U/202208-00009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上报《板桥头乡玉台村前头山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实施方案》的报告
文号: 板政〔2022〕186号
生成日期: 2022-08-12
发布日期: 2022-08-12
关于上报《板桥头乡玉台村前头山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实施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12 19:43 来源: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上报《板桥头乡玉台村前头山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实施方案》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将《板桥头乡玉台村前头山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实施方案》上报给贵办,请予审核。



 

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日


板桥头乡玉台村前头山组滑坡地质灾害

隐患点搬迁避让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序做好我乡玉台村前头山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避让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因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绩溪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绩溪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的通知》﹙绩地防办[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隐患点基本情况

玉台村前头山滑坡点位于玉台村前头山组,始发于2020年7月,滑坡体延伸约7米,宽约5米,厚度小于1米,滑坡方量约30立方米。强降雨和松散的双层岩土体结构为主要失稳因素,今后变化趋势稳定性较差。威胁对象为1户3人,威胁房屋4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安置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玉台村前头山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安置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章大明

副组长:高乾诚 唐 斌  

成 员:葛庆宝、程学明、周 庆、章 薇、刘小毅、张 蔚。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搬迁对象(2022年5月)

此隐患点威胁一户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经慎重反复研究,将玉台村前头山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葛庆武户纳入避让搬迁对象。

(二)确定安置方式(2022年5月)

由乡政府拆除房屋、将宅基地复垦成耕地并注销宅基地使用证的前提下,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安置。拆除、复垦费用从补助资金中扣除。

(三)公示(2022年8月)

将搬迁对象葛庆武户的家庭情况、拟搬迁安置方式、搬迁时间、补助标准以及搬迁安置方案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治理点的群众和社会监督,以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公示后,若有反映搬迁对象条件不符或其他隐瞒行为,乡政府将认真组织检查,妥善进行处理。

(四)签订协议(2022年8月)

与葛庆武户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双方需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职责。

(五)搬迁避让实施(2022年9月)

拆除受地质灾害点威胁的老房,并将该宅基地复垦成耕地。

(六)申请验收(2022年12月)

搬迁安置完成、老宅拆除复垦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七)补助标准及资金拨付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1、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万元/户;2、县级财政补助4万元/户。上述两项补助资金均全额补助搬迁户。

资金拨付:避让搬迁户完成老房拆除、复垦后,申请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尽快支付县级补助资金4万元/户。同时由县政府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待省级补助资金下拨后,按照省级户均补助标准,全额支付给搬迁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