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共监管> 价格与收费> 收费监管
索引号: 11341731095524957N/202208-00006 组配分类: 收费监管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校外培训收费标准上限明确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02 发布日期: 2022-08-02
索引号: 11341731095524957N/202208-00006
组配分类: 收费监管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校外培训收费标准上限明确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02
发布日期: 2022-08-02
校外培训收费标准上限明确
发布时间:2022-08-02 07:50 来源: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双减”后,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怎么制定?学校、家长和社会都十分关注。记者1月10日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连日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策制定,截至2021年底,全省16个市均已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全面完成“双减”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制定工作任务。

全省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的“上限”实现统一。据悉,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校外培训收费政策及降费减负目标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印发相关通知,制定全省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上限:10人以下班型为50元/课时·人次,10—35人班型为35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班型为20元/课时·人次。各市根据本地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在省定上限内,合理制定本地基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

上限制定后,各地可制定本地校外培训具体基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省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各市政策指导和工作调度。其中合肥市基准收费标准与省定上限一致,其他各市基准收费标准均低于省定上限,上浮幅度均按国家规定不超过10%,下浮不限。全省平均基准收费标准为30.5元/课时·人次,比定价前全省实际平均标准每课时46.9元降低35%,低于沪苏浙收费标准。按全省平均基准收费标准测算,我省家庭年平均培训支出占家庭户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为7.98%,比现行12.28%的负担水平降低4.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