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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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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207-00008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绩溪县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19 发布日期: 2022-07-19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207-00008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绩溪县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19
发布日期: 2022-07-19
绩溪县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2-07-19 16:11 来源: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全县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校园主体责任,有序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快速反应、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教育系统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安徽省新冠病毒关切变异株感染本土疫情应急处置指南(修订版)》等要求,结合当前疫情形势需要,研究制定《绩溪县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绩溪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徽州学校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次密接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校可因校制宜,一校一案,确保适应属地疫情形势和本校实际。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执行。

四、基本原则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不放松,完善组织指挥体系,从严从紧从细、全力以赴做好校园疫情应急处置。

(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对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次密接者),全力迅速组织救治和集中管理。采取更加科学、精准、人性化的校园封闭分级管理措施,加强人文关怀和纾困解难。

(三)属地管理,快速反应。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绩溪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绩溪县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学校疫情监测综合分析和风险研判,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第一时间向绩溪县疾控机构和教体局报告。校外培训机构要同步报告绩溪县疾控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

(四)联防联控,科学应对。县教体局与县卫健委、县疾控中心加强指导,推动学校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县卫健委、县疾控中心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形成教育、卫生和学校、家庭、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多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机制与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业务指导、培训、巡查全覆盖。绩溪县教体局与卫健委、疾控中心安排专人检查评估,开展专项风险排查,确保每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灵敏监测,精准防控。绩溪县教体局和各中小学、幼儿园、徽州学校要建立应急监测制度,全面掌控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家校联动,动态对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一同监测,精准摸排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及其与高危人员接触史,建立健康管理台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尽力避免学校突发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

五、组织体系

严格落实辖区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师生员工自我管理“四方责任”。全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指导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徽州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绩溪县教体局成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在绩溪县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指导绩溪县内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学校成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具体负责落实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全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县校园突发新冠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收集分析全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相关信息,落实信息报告机制,及时向绩溪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情况、发出预警;指导绩溪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时应对处置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督促各校根据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性质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对全县教体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体局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周密部署、联动高效制定本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明确到人,严格落实落细各项应急处置举措;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开展救治和隔离工作;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处置工作进展与结果,配合属地疾控机构以最快速度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人员排查,落实隔离、转运、封控、治疗、健康监测、信息发布、线上教学、核酸检测、环境消杀、舆情监测、人文关怀、服务保障等防控措施。

学校成立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教体局统一部署和绩溪县疫情防控领导指挥部领导下,开展校园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及联防联控组、流调转运组、检测组、健康监测及人员管理组、校园管控督查组、心理危机干预组、后勤保障与消杀组、宣传教育与舆情管控组、教学运行组等9个工作小组,与属地卫健、疾控、公安、网信、乡镇、社区等协同开展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按照绩溪县教体局和疫情防控领导指挥部要求,负责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工作组开展工作,落实落细各项应急处置举措。

    1.综合及联防联控组: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接本校疫情处置专班、上级主管部门、防控部门,协调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负责疫情信息、工作信息、动态信息的汇总报告工作;加强与各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2.流调转运组:在县疫情流调专班领导下,配合进行现场流调(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等),协助甄别校园内密接、密接的密接等重点人群;协助做好相关人员转运工作;全面收集和分析师生健康信息,提出防控建议。

3.检测组:制定全校师生员工抗原及核酸检测方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开展抗原自检工作,协助做好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检测分工安排和其他配合工作;跟进抗原及核酸检测结果,并及时进行反馈。

4.健康监测及人员管理组:按照管理原则做好各类学生、教职员工、自聘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管理,落实校内师生员工健康日报告等制度;及时掌握师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以及其他突发疾病情况,并对外联系医疗机构。

5.校园管控督查组: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和校门管控要求,根据封控级别,划定健康管理区域,布置警戒线,设置单向通道,对校内各幢楼宇出入实施管控;负责校园各区域24小时安全巡查。

6.心理危机干预组:组建心理健康应急团队;稳定全校师生员工心理状态,重点关注新冠病毒感染者和隔离师生员工的心理状态;及时排查识别需要干预的目标人群。

7.后勤保障与消杀组:负责防疫物资储备与调配,确保各类防疫物资、生活物资供应充足;负责水电气保障;做好饮用水、洗浴、快递服务等;按照操作规范与流程,定期对相关区域、设施进行清洁消杀;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

8.宣传教育与舆情管控组:及时处置突发舆情,消除负面评论,引导正面舆论,并及时向县教体局、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关心特殊学生群体;做好家校沟通联系工作。

9.教学运行组:因疫情停止线下教学和实习活动时,执行在线教学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师生线上教学工作;根据情况延迟考试时间,调整考试形式;安排线上健康教育等。

以上9个工作组职责是依照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要求,结合学校职能部门分工进行设定安排,负责校园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事项的具体落实(处置流程图详见附件)。各校可结合实际,对相应组别及职责内容进行灵活调整。

六、应急处置

(一)及早发现并报告疫情

如在校园内发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次密接者),应在2小时内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同时向教体局汇报。校外培训机构要2小时内电话报告行业主管部门。

如不在校内,也应立即向绩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教体局报告。

(二)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校园内发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次密接者)后,应第一时间转运至学校内具备隔离条件的临时留观室进行临时隔离,及时向绩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进行闭环转运。学校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宣布由常态化疫情防控进入应急状态。市、县两级教体局建立实时调度工作机制,及时研判防控进展;结合病例特点、校园周边及属地情况全面研判疫情形势,准确、快速部署校园各项应急防控举措,精准发布各项工作指令,高效指导全校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实施校园管控与封控

校园出现疫情后,第一时间请示绩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风险区域与风险人员划定管控,并实施相应封闭分级管理(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另行要求的,按照管理要求执行):原则上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学校实行校园“封控”;出现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次密切接触者)的学校实行校园“管控”。暂停校内一切线下教学活动,师生员工就地(办公室、教室、图书馆、宿舍等)待命;配合绩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精准划分校内封控区和管控区,并落实管理措施。根据校园疫情形势进展,及时调整校园封闭分级管理等级。具体实施方案遵循《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校园封闭分级管理指引(第一版)》。

实施校园疫情封闭管理时,立即加强校门口安保和校内安全巡查,严禁师生在校园内道路及公共场所逗留,加强校内楼栋的门卫安保值守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确保全体师生进入相应房屋单元。各校确定一个校门进出,其他校门一律关闭。除疫情防控需要,在封控管理期间校门实行“不进不出”,管控管理期间实行“只进不出”。运送生活和防疫物资的驾乘人员,交验相关证明,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外地驾乘人员还需出示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并与校内人员对接后方可进入校园,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区域,配合完成消杀工作。学校实施封闭管理后1小时内,要及时向广大师生员工简要告知突发疫情及重点注意事项、后续工作安排等,及时通知校外师生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绩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未发布校园疫情信息前,不得通过网络等公开发布校园疫情信息。

    (四)协助开展流调溯源和风险人群排查

    第一时间配合绩溪县疾控机构开展流调溯源,调查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行动轨迹,开展传播风险评估,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与风险人员。协助排查追踪高风险人群,包括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次密接者)等,开展传播链条分析,研判疫情动态进展。如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还在学校,应第一时间管控,启用设置的临时留观室进行隔离,立即联系绩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转运至校外集中隔离点,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如相关人员目前不在校内,也应立即向绩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教体局请示报告。

(五)高效开展核酸检测

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次密接者)按照绩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在集中隔离场所进行;其他师生员工由学校统一组织至采样点集中进行。学校集中采样点宜多点设置,由疾控专业人员评估后启用。加强现场组织管理,确保有序开展,避免人员聚集,并督促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学校可结合使用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使用抗原试剂盒自测阳性者应立即报告学校,学校立即将其转运至校园内应急隔离室,并第一时间报告绩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六)及时调整教学运行

根据绩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意见和绩溪县教体局安排,暂停线下教学,有序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将线下培训转为线上培训);必要时可采取临时停课等有针对性的工作调整安排。具体时限根据疫情进展和风险评估动态调整。

(七)健康管理与监测

    根据流调和风险排查结果,对师生员工进行分类健康管理。新发现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次密接者)按照绩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行立即转运、集中隔离和医学观察。一般接触者应做好登记,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和个人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不外出。在校师生员工加强每日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师生员工病愈或按期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完成居家健康监测与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校。返校时,学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八)校园消杀与环境管理

参照《新冠肺炎疫情消毒技术指南》,配合绩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受污染的状况和风险采取相应的环境和物体表面的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对教室、图书馆、宿舍、食堂、浴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加强通风消毒;停止使用中央空调、箱式电梯,及时清除消毒剂残留;严格加强生活垃圾消杀,日产日清,并做好校园内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校内大型建设施工现场实行闭环管理,施工人员与校园实现物理隔离。

(九)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

发生校园疫情时,及时提供线上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对师生进行心理疏导,舒缓师生心理压力,防范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心理“次生灾害”,引导师生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学校要发挥“家庭—班级—学校”三级网络作用,组建心理个案重点关怀专班,对目标人群分类分层次开展精准心理健康指导。针对校园封闭管理实际,面向全校师生和校外隔离学生,开设疫情防控心理支持热线。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师生心理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对于集中隔离人员,通过微信、电话等形式及时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讲教材,介绍可利用的心理服务资源,引导其缓解压力,在有需求时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宿舍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保障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对利益相对受损的群体进行心理疏导。

(十)后勤保障与服务

    各校园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加大食品安全管理,为师生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饮用水和食物,严格食材供应渠道管控,保证食材供应质量、持续可靠、可追溯;严格监管采购、验收、食品加工过程、食品销售、留样和餐饮器具消毒等重点环节;从严加强生活服务保障人员健康管理。学校实行校园“封控”的,食堂供餐应当立即停止堂食,并采用无接触式配送;实行校园“管控”的,食堂供餐应当采取错峰就餐、单向流动、保持一米线,错位落座、减少交谈,提倡自带餐具、提供打包服务,即买即走,减少聚集。 做好防疫物资供应,提供充足的洗手消毒设施,配备洗手液。按学校防控指令及属地防控指令,严格快递管理。

学校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对师生员工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回应合理诉求和关切,在防疫提醒、生活和防疫物资、医疗保障、心理疏导等方面给予支持。

(十一)舆情管控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组应及时向绩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校园疫情进展与应对措施,校园疫情信息由绩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密切关注疫情防控的形势发展变化,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利用校内媒体和官方渠道,及时宣传疫情防控的注意事项、辟谣信息和重大舆情信息等,防止舆情发酵,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十二)紧急医疗救助

校园封控和管控期间,密切关注师生员工的医疗需求。校内建立由疫情防控领导组、校医(保健教师)、班主任、宿舍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医疗救助网,接到求助申请后,及时安排就近定点医院就医,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十三)及时整改与调查追责

绩溪县教体局组织专人进行校园疫情应急处置督导检查,对校园疫情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通报,责令限期整改。会同相关部门,对校园突发疫情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应急处置履职不力、准备不足、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编造虚假信息、瞒报谎报迟报疫情、制造或散布涉疫谣言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校园封闭分级管理降级或解除

根据疫情发展动态和精准防控原则,校园封闭分级管理降级或解除,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