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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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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52106XW/202205-0001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绩溪县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 文号: 绩农发〔2022〕12号
生成日期: 2022-05-24 发布日期: 2022-05-25
索引号: 11341731MB152106XW/202205-0001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绩溪县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
文号: 绩农发〔2022〕12号
生成日期: 2022-05-24
发布日期: 2022-05-25
绩溪县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 17:04 来源:绩溪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皖农发〔2022〕20号)和《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宣农发〔2022〕12号)文件精神,现将绩溪县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网格监测

(一)优化基层网格结构。按照居住连片、就近管理、统筹整合原则,结合人口密度、地形地貌、交通状况等实际,对现有基层网格(四级网格)进行优化调整,原则上每个网格的户数不超过 100 户。基层网格员可从身体健康、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长期在家居住的村民组长、农村党员、乡贤人士、创业致富带头人以及退休干部职工中遴选,村两委干部不担任四级网格员。对现有年龄偏大或因身体状况等难以履职尽责的网格员进行调整。统筹各类基层网格力量,实现“多合一”。

(二)明确基层网格员职责。一是走访排查和定期联系。对网格内农户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农户家庭收支变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以及其他家庭突发困难等情况,主动发现农户收入骤减、支出骤增、“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返贫致贫风险,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第一时间向村两委反映。遇集中排查时服从安排。对长期外出农户至少每季度以电话、网络方式联系一次。二是了解并宣传政策。掌握了解并积极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户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进行自主申报。三是配合落实帮扶措施。配合乡村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联系人,开展入户核查核实,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化解基层矛盾隐患。

(三)加强基层网格管理。建立基层网格员轮训制度,印发《网格化监测手册》,县乡村振兴局在加强指导的同时,督促乡镇、村落实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各乡镇结合实际筹集基层网格员(四级)误工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每个网格员每月按所监测户数每户不少于1元。由村干部分片管理基层网格,定期对基层网格员开展实绩评价,评价结果与误工补贴挂钩,同时落实考评奖励制度,对责任心不强、工作落实不力的基层网格员进行调整。

二、加强动态管理

(一)确定监测范围。按照宣城市确定的2022年度7000元标准进行监测。监测范围不是认定监测对象的唯一标准,识别监测对象要综合考虑收支情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

(二)拓宽预警渠道。一是农户自主申报。积极引导农户通过书面形式、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等自主申请。接申请后要快速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履行相关程序后纳入监测对象并开展帮扶,对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做好政策宣传解释。二是基层干部走访排查。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基层网格员和帮扶联系人要加强日常跟踪走访和定期联系,进行常态化预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排查重点群体为脱贫户、特困户、低保户、重残户、就读多子女户、分户独居老人户、收入在监测范围内的农户、务工收入占比高但务工时间不稳定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以及易地扶贫搬迁户等。三是部门数据比对。县乡村振兴局至少每季度会同教育、医保、卫健、农水、住建、民政、人社、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一次数据比对,发现预警信息及时反馈基层核实。四是重点关注媒体、舆情等涉及“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家庭困难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三)提升监测效率。一是坚持应纳尽纳。要严格按照监测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人口,包括实际共同生活的城镇户籍或集体户籍但没有享受城镇低保等相关兜底政策的家庭成员全部纳入监测对象,不得设立规模限制,不得搞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对收入略低于监测范围但收入稳定、基本生活有保障且“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无问题、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或者“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不到位,但收入较高,依靠自身能力能解决的农户,不纳入监测对象,但要持续跟踪关注。二是简化监测程序取消村民小组评议环节,采取村“两委”扩大会议(提出申请的农户所在村民小组的小组长、所在网格的基层网格员必须参加)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后,同步开展村内公示和数据比对(半年内已进行过信息比对的低保对象不再重新比对)。农户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授权后,按照村级核查、民主评议、村内公示和数据比对、乡镇审核、县乡村振兴局审定公告的程序认定监测对象,一般不超过15天,2日内完成入户核查,核查后2日内完成民主评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乡镇审核和县乡村振兴审定公告分别在3日内完成。

(四)规范风险消除。对收入持续稳定、年人均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大额刚性支出稳定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履行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确认公告等程序后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出现新风险的,按照程序进行风险再标注,重新纳入监测对象。

三、提升帮扶成效

(一)压实帮扶责任。过渡期内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继续安排帮扶联系人,填写《帮扶手册》。帮扶联系人和基层网格员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走访,长期不在家的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每月联系一次;其他帮扶对象每季度至少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网络等联系一次,掌握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包村单位在项目谋划、帮扶资金、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接续开展帮扶工作。

(二)推进精准帮扶。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安排有助于化解风险的相关措施。新纳入的监测对象要在10天内明确帮扶措施,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且事实清楚、群众认可的,可以先开展帮扶再履行相关程序。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原则上只监测不帮扶,在常态化监测预警排查中持续关注,但监测对象在风险未消除时已落实且存在一定“时间周期”的帮扶措施需要延续,对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继续落实脱贫人口相关帮扶政策。

(三)开展分类帮扶。对脱贫户进行分类帮扶,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全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且无大额刚性支出的脱贫户,除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外,不再落实兜底保障以及产业奖补、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等资金补贴方面政策,以安排技术和防疫服务、提供市场和就业信息等服务性措施为主。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但高于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无问题且无大额刚性支出的脱贫户,根据发展能力和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落实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相关帮扶政策。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问题且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纳入监测对象进行重点帮扶。

(四)强化风险防范。县乡村振兴局要与医保、卫健、教育、住建、农水、民政、应急管理、残联等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1个业务科室和1名联络员,加强日常联络沟通,发现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会商、迅速研判处置,其中:一般问题和个体性风险由业务机构主要负责人会商,突出问题和突发性风险由部门负责同志会商,重大问题和区域性、规模性风险上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要同步建立突出问题和关键信息实时推送制度,加强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提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身份信息,并将督查暗访调度考核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推送给相关部门。

县医保局负责监测农村居民参保及医疗费用情况,实时推送参保患者经住院或门诊慢特病合规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过一定额度(1.5万元)的农户信息。

县教体局负责监测县内就学的义务教育学段农村学生,定期推送控辍保学需排查的学生信息。

县住建局、县农水局分别负责监测农村住房状况、饮水安全状况,实时推送现有住房存在安全隐患、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可能导致返贫致贫的农户信息。

县农水局还负责监测农村涉农产业生产经营风险,实时推送因受灾、产业风险或疫情影响,造成农业产业绝产、减产以及农产品严重滞销、跌价,经济损失达到导致其收入骤降的农户信息。

县民政局负责监测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实时推送城乡低收入人口信息。

县残联负责监测残疾人群体,实时推送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缺少劳动力、返贫致贫风险高的残疾农户信息。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监测受自然灾害影响造成人员死亡或灾害损失严重的农户信息,实时推送经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受灾农户信息。

县公安局定期推送盗窃、抢劫、诈骗等刑事案件和交通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农户信息。

县信访局负责监测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农村信访及群众诉求,实时推送在受理信访案件中发现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农户信息。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乡镇到村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尤其是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常态落实机制,村到网格到户到人的“最后一公里”落实机制。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监测和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会同县直相关部门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制定应对措施,督促指导抓好落实。

(二)加强监督问效。县乡村振兴局会同相关行业部门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实地调研、基层暗访等方式,加强调度督导。督导中发现问题要举一反三,限时整改到位。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应纳未纳、监测对象不精准、帮扶措施不落实以及规模性返贫的,将追责问责。

(三)严实工作作风。贯彻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工作要求,用脱贫攻坚精神促进工作落实。统筹信息资源,优化指标体系,减少填表报数。做到情况摸排扎实、数据比对详实、纳入过程严实、帮扶措施务实、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效果真实。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