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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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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666201562Q/202204-0003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城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绩城管〔2022〕 21 号
生成日期: 2022-04-02 发布日期: 2022-04-04
索引号: 11341731666201562Q/202204-0003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城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绩城管〔2022〕 21 号
生成日期: 2022-04-02
发布日期: 2022-04-04
关于印发《城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4 14:44 来源: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城区市容环境质量,巩固强化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县文明创建问题整改调度会精神特别是县委主要领导督查指出市容秩序存在的问题决定全面开展城区市容秩序大整改、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目标,按照“疏堵结合,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针对存在的各类市容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农贸市场周边环境、乱搭乱建、非机动车乱停放、乱倒污水、沿街装修装潢不规范等各类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解决一批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攻克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做到城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优美,实现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二、整治内容及要求

(一)流动摊点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按严禁、严控、规范合理布局,主要街道重点区域为严禁路段,禁止流动摊点设摊;把缺乏菜场等生活配套设施的次要路段划为严控路段,在确保交通畅通和不影响市民生活的前提下,允许流动摊点在一定范围经营;后街背巷划为规范路段,实行规范性管理措施,对流动摊点进行疏导。

(二)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对沿街摆卖、违规占道摊点及店外经营行为清理取缔。对影响市容的摊点在进行规范疏导的同时加大整治的力度,并严格控制反弹。

  (三)农贸市场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根据环境良好、交通顺畅、摆放整齐等要求,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取缔无证流动摊贩,查处店铺跨门经营行为,更新农贸市场周边店铺破损的广告店招,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整治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拉乱挂等污染环境行为。

  (四)乱搭乱建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按照城市主次道路容貌整洁的要求,临街建筑物及围墙(栏)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阳台无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推进实施沿街水池等乱搭乱建处置。

  (五)非机动车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会商住建部门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应划尽划,加强宣传引导、会同交管依法拖移非规范停放车辆,加强行政处罚。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实行严格管理。

(六)乱倒污水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摸排重点区域、商户,宣传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乱倒污水,加大实施行政处罚。

(七)沿街装修装潢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严格占道堆放物料审批,落实装修规范围挡,渣土运输审批处置全程监管。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摸排阶段(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10日)进行全面、系统摸排,形成巡查台账。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或责任单位,并做好台账记录。分类别细化管理标准,加强宣传、强化引导,营造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2年4月11—2022年430日)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二是落实网格责任,逐街推动治理;三是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加强工作力度,加强执法,加强案件办理,五是重难点问题挂图作战,实施销号管理,同时加强督促考核。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51日以后) 真梳理、分析整治成果,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成功经验。同时要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严格依法行政,充分运用智慧城管等现代科技手段,强化监督管理。注重将专项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取得的成果转化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市容秩序专项整治由执法大队牵头组织,环卫所等局属各单位密切配合,成立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发动和指挥协调。

 长:黄军明

副组长:汪剑锋 冯建丰 冯旭惠

 员:各中队、劝导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职责。今年是文明创建年,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到县委创建目标要求上来,把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同转变运行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能相结合,使实现市容环境管理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

(二)密切配合,加强联动。要注重构建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市容中队进一步加强工作研究,市容片区与劝导网格要加强协作配合,综合运用宣传教育、行政引导、案件查办等手段,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精细化管理措施。

(三)综合治理,确保长效。按照工作责任的要求,及时推进整治过程,及时分析调度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纠正、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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