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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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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206-00016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27 发布日期: 2022-06-27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206-00016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27
发布日期: 2022-06-27
绩溪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27 10:09 来源:绩溪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股室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

第二条  应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发布政府信息。

第三条  拟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事先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     

(一)涉及到的其他行政机关应将其意见和依据以书面形式回复。     

(二)涉及到的其他行政机关书面回复同意的,发布政府信息。

(三)书面回复不同意的,与涉及到的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经沟通协调,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县政府办政务公开股组织有关行政机关共同协商解决。

第四条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

第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