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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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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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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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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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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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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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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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专项审计”和“项目化”方式组织实施,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等,安排政策落实审计项目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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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第二十六条及上级审计机关统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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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务股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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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审计项目执行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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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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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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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安排财政审计项目2个,其中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项目1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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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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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务股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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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审计项目执行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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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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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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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个,共对11名领导干部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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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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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务股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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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审计项目执行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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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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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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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安排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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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及《领导干部自然资产资源离任审计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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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务股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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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审计项目执行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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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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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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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促进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征地拆迁、招标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等情况。县审计局组织4个项目工程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对9个重点工程项目持续开展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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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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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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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审计项目执行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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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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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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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专项审计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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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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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务股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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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审计项目执行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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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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