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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206-00011 组配分类: 新型农民职业培训工程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绩溪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23 发布日期: 2022-06-23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206-00011
组配分类: 新型农民职业培训工程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绩溪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23
发布日期: 2022-06-23
绩溪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3 17:40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做好绩溪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24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力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以培育质量效果提升为关键,以选育用一体化培育为路径,引进培植与就地培养并重,培训与教育并举,培训与服务衔接,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培训任务。2022年,全县培训高素质农民130人。其中培训经营管理型4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培训专业生产型9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三)补助标准。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的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其中经营管理型每人3500元,计14万元;专业生产型每人1500元,计13.5万元;合计27.5万元。

二、实施内容

(一)确定培训对象

经营管理型主要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专业生产型主要培训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农业劳动者。对象遴选基本条件:年满16周岁,有参训意愿,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培训对象遴选程序:个人申请,村、乡(镇)逐级推荐,县农水局择优确定。

各类培育对象当年不重复,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育。

(二)遴选培训机构

县农水局采取自主采购的方式,择优遴选确定培训机构,并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合同明确培育目标任务、任务完成期限、培育质量要求、跟踪指导服务要求、绩效目标等。培训机构应具备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通过培训条件评选,并经局党组研究确定,2022年绩溪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分别为:安徽徽厨技师学院、绩溪县皖嫂家政职业培训学校和绩溪县上庄茶叶专业合作社。(详见附件)

(三)明确培训内容

参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的要求,紧扣需求,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科学组合教学模块、设计培训课程。根据我县高素质农民需要,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全产业链培训。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必须包括2022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内容。专业能力课重点推广禁限用农药和科学安全用药等农业生产技术,包括绿色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营销、农业经营管理、动物疫病防控、社会化服务等课程。能力拓展课根据本地主导产业发展和培训对象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课程。

(四)优化培训方式

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8学时(课程占比:综合素养20%、专业能力60%、能力拓展20%。其中,实习实训≥1/5,线上培训≤24学时);专业生产型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8学时(课程占比:综合素养10%、专业能力80%、能力拓展10%。其中,实习实训≥2/3,线上培训≤8学时)。培训时间安排要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分时段培训。积极采用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本地培训与异地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五)强化延伸服务。

充分调动和集成各种政策、资源和要素,在金融保险、信贷担保、产业扶持、示范创建等方面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高素质农民倾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或师资跟踪指导服务学员机制。积极搭建成果展示和交流平台,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发展论坛、技术技能比赛、创业创新创意大赛、涉农公益活动等。依托青年创业组织,强化对青年农民的扶持交流。

三、实施重点

(一)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围绕水稻、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和油料生产,开展增产提质、防灾减损、“三大主粮”全程绿色防控、科学安全用药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等全生产周期技术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开展蔬菜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提升种植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开展畜禽养殖场(户)培训,推广养殖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等新技术新方法,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和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加强实屠宰企业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培训。

(二)聚焦关键环节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强良种识别、选购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指导农民科学用种。加大农民耕地保护知识培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能力。大力开展金融担保知识培训,加大对高素质农民的金融扶持力度。普及绿色种养、科学施肥用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减排固碳、生物育种与生物安全等专业知识,加强农业绿色发展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农业全产业链质量效益。开展电商、直播等技能培训,积极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农民主播。在蔬菜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专题培训中,开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实用技术和冷链物流运营管理等相关课程。加快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为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培养产业发展带头人。

(三)服务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大力普及三农政策,推动乡村振兴进课堂,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等培训,培养一批乡村建设、乡村规划和乡村治理人才。遴选有意愿的农民,开展调解仲裁、电商营销、数字农业、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人才。以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在乡群体为重点开展创业培训,帮助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培养一批创业创新人才。倡导学法用法,培养一批乡村法律明白人。

(四)支持农民提升受教育水平。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带头人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发挥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作用,支持更多高素质农民用好高职扩招、“一村一名大学生”等政策,不断提升学历层次。推进农民短期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依托职业院校探索举办高素质农民培育与中职教育衔接班。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积极争取评价费用补贴政策。积极招才引智,邀请涉农高等院校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

(五)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传承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提升农民精神面貌,弘扬勤劳节俭、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进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农业转基因知识科普宣传,鼓励高素质农民参与科普活动。引导鼓励女农民和青年农民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因地制宜举办高素质女农民和青年农民专题培训班。

(六)实施五大专项行动。围绕大豆油料扩种、耕地保护、职业能力提升等领域,重点组织实施以下专项行动。用好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覆盖面。一是大豆油料扩种专项培训行动。开展大豆、油菜等作物扩种和产量品质提升技术培训,重点开展油菜田间管理技术专项培训。二是耕地保护专项培训行动。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性耕作、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秸秆综合利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还田等综合措施开展技术培训,促进耕地地力提升。三是机械强农专项培训行动。面向农机合作社理事长(或主要管理者)开展经营管理等知识培训,提升农机管理、服务和应急能力。面向专业农机手开展农机装备使用维修和机收减损技能培训,提高作业水平,减少机收损失。四是持续产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持续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开展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五是职业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行动。 开展村级动物防疫员职业技能培训,更新防疫员生产技术及有关农业政策等知识,加快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科技素质,掌握最新的动物疫病防控技能,为我县动物防疫工作创造良好的人力基础条件。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计划(5月)。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县农水局制定全县年度实施方案。按照项目要求,结合实际,遴选培训机构,落实培训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并及时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备案。二是制定培训计划。各培训机构依据本实施方案及《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2022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制定培育计划及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包括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等内容,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等要求。培育计划和教学计划报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实施。

(二)扎实开展培训(5月至10月中旬)。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培育计划和教学计划开展培训,落实培训环节,创新培训方法,严把培训时间和质量关。对象遴选力求精准;授课教师从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遴选,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省级以上师资库成员;优先选用部省统编教材,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每期培训班建立 5 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第一堂课制度(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上第一课)、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培训台账制度、满意度评价制度(信息管理系统评价)。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特别是做好安全管理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抓好管理服务(10月下旬)。培训过程同步建立培训档案,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化管理。培训结束后,及时完成系统评价,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落实跟踪联系服务。培训专项资金规范使用。

(四)做好总结评价(11月)。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后,及时向县农水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水局按项目相关规定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完成整改后再验收,直至合格。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提供项目资金审计报告,需有明确审计结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县农水局与各乡镇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协同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农业本部门内部相关单位的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二)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按照“钱随事走,谁用钱谁负责”原则。一是资金拨付。项目资金采取拨付制划拨。根据培训任务和培训价格,依规将培训资金预拨到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根据县农水局的验收合格意见等情况,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再拨付余款。二是资金监管。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和《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财农〔2016609号)要求,规范使用资金,建立培训资金使用专账,实行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腾、挪”项目资金现象。继续实行项目资金审计制度,切实把资金管好用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完善培育体系。推进培训基地建设,将培训基地建设成为高素质农民培育主阵地,确保培训的每个专业建立一个实训基地。加强师资培训,开展推介名师和精品课程活动,加强精品教材建设,积极开发网络课程。鼓励科技特派团成员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运用好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四)创新培育机制。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机遇,积极探索建立合作开展培育机制。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育与产业发展结合机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每人结对帮扶同产业的脱贫户1个以上。支持学员参加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农业职业教育、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申报农业专业技术职称等。

(五)强化监管评价。采取督查措施,强化指导服务和过程监管,确保培训时间、质量和效果。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规定的培训机构,严肃处理,收回补助资金直至取消培训资格。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项目监管,实现学员基本信息100%入库。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机构、师资、效果等综合管理在线评价,以及高素质农民发展情况监测。强化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考核。建立月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将培训进度情况报送县农水局。

(六)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成功做法、经验和成效。注重选树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成功做法、经验和成效,积极营造高素质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