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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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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36T/202206-00062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企业 / 通告
名称: 金沙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22 发布日期: 2022-06-2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36T/202206-00062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企业 / 通告
名称: 金沙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22
发布日期: 2022-06-22
金沙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6-22 11:32 来源: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正常生产、生活,按照《绩溪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根据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重大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领导、指挥、调度,政府部门及时配合的管理机制。根据事件类别、事态发展情况实行四级重大突发性环境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并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平战结合,预防为主,系统联动,科学应对的原则进行。

二、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分类四级,重大环境事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II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一般环境事件(IV级)四级。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

成立金沙镇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副镇长王以新担任、成员由镇经发办、党政办、财政所、镇直单位、各村组成,对事件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办,电话:8411218。

(2)指挥中心职责

分四级设置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指挥系统。事件发生,事发地村负责人报告金沙镇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视危机情况启动应急方案,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紧急响应、当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由镇长担任总指挥,成员由预案涉及部门组成,并及时上报市、县环保局,并请求技术支援与设备、人员上的支持。

一般、较大突发性环境事件由副镇长王以新担任总指挥长,成员由预案涉及部门组成,涉案企业领导或技术负责人列席,并及时报告市、县环保局,必要时请求技术支援。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在镇突发性环境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得要求迅速启动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整理、修订、补充和完善。

(3)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发生事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保持整个应急预案网络通信畅通,随时根据环境时间发展情况报告事故现场态势。执行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

(5)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危机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四、应急响应的程序

1、 分级响应原则

按照环境事件造成的污染与破坏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按特别(I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自动生成金沙镇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响应等级升级或降级。

2、 信息报送程序与制度

镇政府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在1小时内向县应急领导报告,并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请求上级环保局支援。对污染源警戒区域进行污染跟踪,每24小时向应急小组报告一次突发性事件发展状态和下一步对策,直至突法事件消失。

3、 处置措施

(1)危险化学品个及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的处置,按《金沙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

(2)其他事件的处置,按以上预案执行。

4、新闻报道

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严格把关的原则来进行突发性环境事件的报道工作。

五、应急结束

经现场监察组连续根据监察和现场检测组跟踪监测,环境污染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监测组连续跟踪监测,主要污染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前提下,指挥中心可根据专家组意见,经请示领导小组签定同意,发布应急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