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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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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206-0004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汪成叁解读《绩溪县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02 发布日期: 2022-06-0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206-0004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汪成叁解读《绩溪县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02
发布日期: 2022-06-02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汪成叁解读《绩溪县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02 09:23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为目标,根据《宣城市2022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宣民事〔2022〕7号)文件精神和民生工程有关要求,为切实改善和保障我县残疾人基本生活,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为目标,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制度全面覆盖,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建立起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积极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三、起草过程

根据《宣城市2022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县民政局起草了《绩溪县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乡镇的意见。县民政、财政、残联部门多次会商,对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补贴对象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具有绩溪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和脱贫人口中的残疾人。

2、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指具有绩溪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五、补贴标准

从2022年3月份起,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7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


六、实施程序

(一)申请受理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残疾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要如实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表》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银行卡及复印件,困难残疾人需同时提供低保证或其他贫困证明。

(二)审核审定

1、乡镇政府初审。乡镇人民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申请并对身份、残疾等级、困难证明等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报县级残联审核。

2、县残联审核。县残联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重点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 并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汇总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汇总表》报县民政局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乡(镇)政府,并告知原因。

3、县民政局审定。县级民政部门自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并通过与残联、低保等信息系统数据核对。对审定合格的材料,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对审核审定不符合条件的,应逐级退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4.公示。采取长期公示。对审定符合条件的,乡镇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和村民小组、社区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上;县级民政部门应在官方网站进行长期公示。公示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主要公示申请人姓名、享受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不得公开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无关的信息。公示中发现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经核实后,按规定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已发补贴资金。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绩溪县民政局
解读人:汪成叁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8165970
电子邮箱:jiximz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