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绩溪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本原则和要求,多措并举促落实、促规范、促发展、促创新,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规范公开流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促落实,以《条例》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一把握主动公开范围、进度和格式等,最大限度规范行政机关的主动公开行为,坚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审查机制,确保及时准确、符合保密规定,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提升依申请办理进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促规范,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抓重点攻难点,调整、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县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和市场监管事权划分等工作实际,编制完成本级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三是促发展,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持续做好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工作,严格遵照政策解读六要素和格式规定,围绕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实质性内容进行政策解读,拓展公开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论证会等渠道,对政策文件立法、决策的全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
四是促创新,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将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权责清单等相关事务及时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透明度,并利用图片、视频和文字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快加深群众对公开内容的解读与理解,切实发挥信息公开的主力军作用。
市场监管领域各项监管任务都与百姓生活、企业经营息息相关,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探索“政务公开+”工作模式,依托县政府网站和“绩溪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发布市场监管工作动态、政策解读,让老百姓、企业能够及时了解到所需要的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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