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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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教财〔2019〕646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0〕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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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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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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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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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本人向就读学校申请;2.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公示,确定资助学生。3.发放资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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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银行发放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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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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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校新生入学资助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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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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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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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院校录取500元/生、省外院校录取100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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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院校录取500元/生、省外院校录取100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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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资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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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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