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风险排查,及时发现潜在危险,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全县范围内全体居民每 7 天进行一次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和地点
从5月16日开始,全体居民每7天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全体居民按照所在乡镇、县经开区统一安排前往指定的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
二、核酸采样对象
1.全县范围内全体居民(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按照“应检尽检、免费自愿”的原则,自行接受采样检测(在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不得进行核酸检测)。
2.居家隔离人员仍按原管控规定进行采样。学校师生、建筑工地工人、医务人员(含后勤)、发热患者、住院患者、陪护人员等按原渠道进行采样。交通运输、快递外卖等其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按原渠道、原规定执行。
3.公务、商务、旅游等其他来返绩需采样人员。
三、注意事项
请广大居民在采样时携带好身份证、户口簿或全员核酸登记二维码,排队时按照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尽量避免在进食后2小时内采集咽拭子,以免引起呕吐;采集样本前 30 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
采样 24 小时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检测结果可进行网上查询(查询流程见附件),不再提供纸质核酸检测证明。对不按规定进行采样的人员,安康码将弹窗提示,如仍不及时检测、申诉的,安康码使用将受限,关于安康码转码、申诉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563-8173167)。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做好“二码联查”。
常态化核酸检测是早期发现病例的重要手段,是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重要措施。请广大居民主动参与定期核酸检测,积极配合查验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守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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