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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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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205-00004 组配分类: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2022 年全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11 发布日期: 2022-05-12
2022 年全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12 14:32 来源:绩溪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全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全体公民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以高质量普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宣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聚焦绩溪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关切,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三、活动时间

2022 年5月1日-31 日

四、重点安排

(一)围绕民法典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问题,开展公民旁听庭审、线上普法、以案释法等活动;

(二)组织开展普法志愿者送民法典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活动。

(三)组织开展国家、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推荐工作,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

(四)广泛开展以民法典为重点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突出地方特色,深入挖掘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法典法治文化元素,创作出一批群众法治文化作品。

(五)结合文明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六)组织参加宛陵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线上民法典专题知识竞赛活动。

五、重点推进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加强民法典社会面上宣传的同时,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村(社区)设立民法典法治宣传阵地。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

典宣传资料,供群众学习。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鼓励和引导村(居)民创作法治宣传文艺节目、法治故事、法治墙绘、剪纸等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

(二)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结合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开展对村“两委”干部、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的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熟悉农村常用法律知识、熟悉基层民情民意的优势,热心为农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帮助。

(三)加强村(社区)民法典宣讲。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安排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村(居)民微信群等推送转发民法典学习相关内容。

(四)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策划。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把深刻的思想讲深刻,把管用的法律讲管用,把生动的故事讲生动。坚持群众关心什么民法典普法就讲什么,群众在哪里民法典普法就开展到哪里,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学习宣传民法典。要把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相结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工作宣传。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及时跟踪报道宣传月活动动态及成效,为宣传月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的成功经验,促进民法典宣传工作持续深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组织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开展活动信息请及时报送县法宣办(电子邮箱:jxpf816289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