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教体局> 基层政务公开> 义务教育领域> 招生管理> 招生政策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205-00003 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绩溪县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05 发布日期: 2022-05-05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205-00003
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绩溪县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05
发布日期: 2022-05-05
绩溪县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05 16:54 来源: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皖政〔2021〕44号),我省从2021级高中学生开始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落实省厅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我县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顺利实施和平稳过渡,促进我县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特制定《绩溪县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草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以《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方式(皖招委[2021]10号)等高考综合改革文件为依据,制定《绩溪县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多样化教育的需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绩溪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促进我县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唯分数、唯升学评价导向,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协同育人,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2.坚持公平公正。将促进公平公正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切实保障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坚持科学选才。完善科学选拔人才机制,逐步完善多元评价方式,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拓宽人才选拔渠道,增加学生选择权,扩大高校自主权。强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能力建设,提高科学选拔人才水平,科学评价学生,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4.坚持系统观念。整体设计我省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体系,统筹规划各项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协同推进人才培养、考试评价与招生录取改革,保障中学教学秩序,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三、改革目标

2021年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到2024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形成依据国家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简称“两依据一参考”)的多元录取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自2021年秋季高中新生入学起,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主要衡量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也称“等级性考试”,以下统称为“选择性考试”),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是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1.科目设置。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2.考试内容。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统一命题,考试内容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合格性考试以必修课程要求为准,选择性考试以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综合要求为准。

3.考试对象和时间。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在校生和符合条件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有通过合格性考试,方可参加该科目的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二上学期末进行(2023年1月),选择性考试的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和我省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人员。选择性考试安排在高三下学期末随高考进行(2024年6月)。

4.成绩呈现。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细则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二)深化高考考试科目改革

1.科目设置。考试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

2.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高考总成绩满分750分。考生总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历史和物理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他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各科成绩当年有效。在某科目选考人数偏低时,启动最低保障机制,以保障数量为基数进行等级赋分,规避科目选考失衡问题。

3.考试时间及形式。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考试按照国家统一高考时间进行,选择性考试时间紧随统一高考之后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在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

(三)实施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完善评价体系。通过过程评价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学生核心素养,引导学生全面且个性发展,促进普通高中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高校公正、科学选拔人才。

2.强化评价使用。高中要基于综合素质情况写实记录,加强对学生成长过程指导。高校应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学生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细则和电子平台使用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四)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

1.加强学生发展指导。高中学校要完善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建立选课指导制度,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制定选课指南,因地制宜、有序实施选课走班,满足学生发展需要。

2.建立科目引导机制。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中,按专业类或专业,提出在皖招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并提前2年公布。专业类或专业指定的科目要求最多不超过3门。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3.完善志愿设置和投档办法。从2024年起,按照物理科目类、历史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考生志愿按“院校+专业组(专业)”,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适当增加志愿填报数量,满足考生志愿填报需求。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均不分批次,按照考生总成绩分时分段进行。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选择性科目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我县教育的长远发展。根据上级要求,成立绩溪县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卢东林(绩溪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徐长凤(绩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程云广(绩溪县教体局局长)、李华杰(中共绩溪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胡荣中(绩溪县发改委主任)、汪未(绩溪县财政局局长)、程晓明(绩溪县人社局局长)、汪敬东(绩溪县公安局副局长)、金琪(绩溪县教体局副局长)、张正光(绩溪县政府督学)、陈志军(绩溪中学校长)、吴政锋(绩溪县委宣传部网信办主任)、胡卫民(绩溪县教育考试中心主任)、程葵红(绩溪县教体局人秘股负责人)、黄红光(绩溪县教体局教体股负责人)、胡名雄(绩溪县教研室副主任)

绩溪县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绩溪县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学科为单位的指导组,教研组长担任指导组长、备课组长为成员的学科指导组,加强分类指导,及时研究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制订本校的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切实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好风险评估和预案,确保高考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条件保障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对强化我县普通高中基础条件建设、组织人员培训、进一步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等工作提供坚强保障,确保新高考在我县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高考综合改革的有关培训和宣传工作,转变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观念,提升学生发展指导的思想意识,配合学校开展工作。做好高中老师的学习、培训工作,利用绩溪县媒体中心等媒体,做好新高考政策解读与宣传,让公众全面准确地了解新改革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凝聚社会共识,夯实改革基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深化新高考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