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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666201562Q/202011-0003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城管执法局局长许传军解读《绩溪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07 发布日期: 2020-11-07
索引号: 11341731666201562Q/202011-0003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城管执法局局长许传军解读《绩溪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07
发布日期: 2020-11-07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城管执法局局长许传军解读《绩溪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07 09:32 来源: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许传军

一、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总体安排部署,在前期学习考察先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着手我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经多次修改完善,并征求了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意见后,形成了本方案讨论稿。现将方案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二、框架结构

试点实施方案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在起草过程中,着重以“亭长制”为实施载体,推进生活垃圾从源头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末端分类处置全过程要素。方案总共分六个大的部分。

第一部分 指导思想。主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推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市场运作、系统推进、共治共享”的工作原则,着力形成依法治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 

第二部分 工作目标。主要是按照“试点先行、总结经验、普及推广、全域覆盖”的工作思路,至2021年4月,在华阳镇五龙社区吴家山、十亩园小区、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扬之小学和城区规模以上宾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从2021年5月开始,在全面评估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县进行推广。

第三部分 实施步骤。分动员部署、试点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开展,动员部署阶段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构,完善配套设施、完成动员部署;试点实施阶段包括建立垃圾分类网络,组织分级分层分阶段培训,严格实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制度;总结提升阶段包括全面总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经验,巩固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管理运行体系,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第四部分 分类标准。主要是根据《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等四类。

第五部分 主要任务。主要是在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中重点做好做实做细以下几项工作。

1、突出模式创新,在全省率先创新建立垃圾分类“亭长制”,明确“亭长”、“民间亭长”的职责和人员组成,按照“管理员+指导监督员+收运分拣员+志愿者”的形式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充分依托党员干部、群团组织、志愿者、环卫工人等力量,在每个垃圾分类投放亭开展桶前指导、分类宣传、监督检查等工作,由“亭长”对分类亭的总体运行情况和分类效果负责,开展定时巡查。

2、突出分类实施,根据不同的场所人口、面积和产生垃圾特性,因地制宜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落实转运管理。其中十亩园小区采取发放户双分类垃圾桶,从家庭源头分类,按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入对应的垃圾桶中,由金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每天定时上门收集。吴家山小区采取定时定点投放模式,居民按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自行分类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分别投入到垃圾分类投放亭对应的垃圾桶中。在扬之小学设置智能分类垃圾桶,学校负责指导监督,金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收运。所有数据录入智慧环卫平台。

3、突出评比激励,开展垃圾分类评比奖励,对试点小区每月开展居民户垃圾分类效果评比排名,按照“好、中、差”标准给予一定的积分奖励,到社区生态美超市换取日常生活用品。在扬之小学设置学习用品智能积分兑换系统,分班级给予积分奖励。

第六部分 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和组织实施等工作。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垃圾分类监督管理责任机制和评比奖励机制。四是落实工作保障。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经费落实,强化管理和执法力度。五是严格监督考核。把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与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压实网格化责任单位的责任,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

三、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县城管执法局

解读人:许传军

咨询电话:0563-8150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