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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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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355163861N/202403-00069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8 发布日期: 2024-03-08
索引号: 11341731355163861N/202403-00069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8
发布日期: 2024-03-08
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发布时间:2024-03-08 09:58 来源: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殡葬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民务字〔2018〕62号)
  2.服务对象    死者家属
  3.服务机构信息(名称、地址、服务时间)

序号

机构全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服务时间

1

上庄镇中心卫生院

上庄镇开发区

0563-8560040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2

扬溪镇卫生院

绩溪县扬溪镇涉村59号

0563-8350010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3

长安镇卫生院

长安镇镇头村长安路21号

0563-8510038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4

金沙镇卫生院

金沙镇金沙村

0563-8410061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5

荆州乡卫生院

荆州乡上胡家村

0563-8470405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6

华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华阳镇梓潼路43号

0563-5271733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7

伏岭镇中心卫生院

伏岭镇伏下村101号

0563-8390020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8

板桥头乡卫生院

板桥头乡下村89号

0563-8580005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9

家朋乡中心卫生院

绩溪县家朋乡坎头村涧滨路34号

0563-8430042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10

瀛洲镇卫生院

瀛州镇瀛洲村97号

0563-8310129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11

临溪镇卫生院

临溪镇临溪村8号

0563-8330342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12

绩溪县人民医院

绩溪县良安路110号

0563-8162164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14:00-17:30

13

绩溪县中医院

绩溪县西区锦屏路与中王路交界处

0563-8162676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14:00-17:30;周六上午8:00-11:30


  4.服务项目和内容  人口死亡证明签发,包括医疗机构签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公安司法部门签发的《居民非正常死亡证明》。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者,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由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负责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根据死亡申报材料、调查询问并进行死因推断后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签发《居民非正常死亡证明》。
  5.服务流程   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家属需凭死者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村(居)委会提供的死亡证明材料和死者生前病史本(如果有)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申请办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在医疗卫生机构、来院途中、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或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死者家属持医疗卫生机构签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第二、三、四联向公安机关申报户籍注销及签章手续。公安机关凭第二联办理销户,并加盖第三联公章。家属持第四联《居民死亡殡葬证》到殡仪馆办理殡葬手续。

  6.服务要求  规范人口死亡证明签发使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由卫健、公安和民政部门共同管理,是销户、殡葬等人口管理的凭证。纸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印制,逐级免费发放,禁止在空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上盖章。对因管理、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而掌握的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公开。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563-8162454,0563-8169073;网上投诉渠道:jijk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