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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95524957N/202204-00025 组配分类: 改革任务落实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告
名称: 绩溪市监局窗口:歇业制度让企业“养精蓄锐” 激发内生动力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08 发布日期: 2022-04-08
绩溪市监局窗口:歇业制度让企业“养精蓄锐” 激发内生动力
发布时间:2022-04-08 10:22 来源: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首次增设 “歇业制度”:当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可以自主决定在最长不超过3年期限内歇业。这无疑为疫情期间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了休养生息和养精蓄锐的时机。

“歇业制度”为持续做好“六稳六保”,企业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在此之前,企业停业就需要注销营业执照,如果想再次经营,就必须重新申请设立,这势必增加了企业经营的难度。歇业制度的实行,为一些暂时无法正常经营、但仍有较强经营意愿,不愿注销的市场主体设置了“缓冲期”,保留了市场主体资格,降低了企业在房租、水电、社保等方面的存续成本,有利于助企纾困。办理歇业备案,只需填写《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和《歇业备案承诺书》,即来即办;也可以自行到安徽政务服务网中申请歇业备案全程网上办理,实现 “一次不用跑”。若企业想终止歇业状态,仅需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上公告,省去了注销再设立的手续和时间。

    下一步,市场监管窗口将做好 “歇业制度”的 宣传工作,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让企业和办事群众最大程度上享受到新政策的红利。截止目前,已办理1户歇业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