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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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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36T/202203-00150 组配分类: 项目实施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中坞村上坞自然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29 发布日期: 2022-03-29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36T/202203-00150
组配分类: 项目实施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中坞村上坞自然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29
发布日期: 2022-03-29
中坞村上坞自然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29 10:22 来源: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中坞村上坞自然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二)项目类别:基础设施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实施地点:金沙镇中坞村

(五)时间进度:2个月

(六)责任单位: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七)建设任务:新建6立方米过滤池一座;拦水坝一座;铺设水管5945米;安装水表96只;路面恢复2250米;沿山开挖2560米等。

(八)资金规模:项目总投资25万元,争取财政衔接资金30万元。

(九)受益对象:受益中坞村上坞组69户297人。贫困户29户65人。

(十)绩效目标:通过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彻底解决上坞自然村村民季节性缺水、断水问题,保障村民饮水安全。同时也全面提升了中坞村安全饮水基础设施建设,方便村民发展生产增收致富。

(十一)群众参与:群众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确定项目可行性、项目建设规模和地址,并在实施前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广大村民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乡村两级监督,项目建成后完善日常管护制度,做好设施维护修缮。

(十二)带贫减贫机制:在项目实施中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以务工形式参与建设,项目完工移交后由公益性岗位脱贫人员管护。同时项目建成后,制定水费收缴规章制度,规范节约用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十三)项目实施监管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实施单位为金沙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陈陟,县主管部门为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补助方案

(一)预算投资

预算支出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1

工程造价

 

 

24

2

其它费用

 

 

1

3

 

 

 

 

合   计

 

 

25


(二)财政衔接资金支持环节、标准及额度

序号

资金类别

资金数额(万元)

1

财政衔接资金

25

 

 

 

合计

 

25


三、与脱贫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巩固上坞自然村脱贫人口“三保障一安全”措施,提高群众生产生活便利,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四、项目实施主要技术方案

本项目严格按照《绩溪县小型工程项目交易操作规程》,采用邀标方式确定有资质公司进行建设,并按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时序质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度等。

五、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该项目于2021年11月中下旬开始实施,2022年1月完工,工期约2个月。

六、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监管

本项目所有项目资金将严格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按规定的项目启动、资产评估、招投标、施工项目审计及报账程序执行,严把项目资金使用关,确保项目资金一分一厘公正、公开、透明、规范使用。镇村成立项目监督小组,明确专门人员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实施的严谨、规范。

七、调度、检查、验收、管护机制

为确保项目按时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镇村将在项目施工前、中、后成立镇分管领导任组长、村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组长的项目调度工作小组,第一时间协调、调度项目实施项目;项目检查委托相关分管领导和分管单位一同负责;项目验收严格按照县乡村振兴局有关项目验收规定程序实施;镇村两级成立监管小组,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建成后,镇政府移交给中坞村村委会,由村委会制定管护制度,负责对项目进行后续管护运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