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金沙镇> 基层政务公开>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年度计划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36T/202203-00149 组配分类: 资金年度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29 发布日期: 2022-03-29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36T/202203-00149
组配分类: 资金年度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29
发布日期: 2022-03-29
绩溪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29 10:18 来源: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中坞村2021年度产业到户奖补项目。

(二)项目类别:种植业(茶叶)、林业特色产业(山核桃)。

(三)建设性质: 新建。

(四)实施地点: 金沙镇中坞村 。

(五)时间进度: 2021年1月初至2021月12月底,时间11个月。

(六)责任单位:金沙镇中坞村民委员会  。

(七)建设任务:通过实施本项目,带动有经营能力的脱贫户自主发展产业,实现产业增收。发展种植业项目7个,其中:茶园培育改造18.1亩;发展林业特色产业项目16个,其中:培育山核桃53.7亩。

(八)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2.776万元,申请财政衔接资金2.776万元。

(九)受益对象:带动 17户脱贫户37人发展产业。

(十)绩效目标:带动脱贫户发展产业,稳定增收。

(十一)群众参与:项目谋划、实施过程中充分征求脱贫户意见,实行脱贫户自主申报,经村两会审核和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严格执行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十二)带贫减贫机制:采用自主发展和经营主体带动两种模式。

(十三)项目实施监管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本实施单位为中坞村村委会、监管单位为金沙镇人民政府、技术依托单位为县级主管部门。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补助方案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备注

1

中坞村2021年到户产业项目

在中坞村,通过奖补资金,推动建档立卡脱贫户自身发展到户产业,促进增收

 


(二)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环节、标准及额度

项目名称

标准及额度

备注

笋竹两用林

400元/亩

0.8亩以上

小黄牛养殖

1000元/头

1头以上

山核桃种植

400元/亩

0.8亩以上

茶叶种植

400/亩

0.8亩以上

露地果树种植

400元/亩

0.8亩以上

猪养殖

400元/头

3头以上

鸡鸭养殖

15元/只

200只以上申报

水产养殖养殖

500元/亩

0.7亩以上


三、与脱贫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在中坞村,通过奖补资金,帮扶责任人和村工作队上户与脱贫户协商,推动建档立卡脱贫户自身发展到户产业,发展以“3+X”为主的特色种养殖产业,并获得一定效益,提高脱贫户收入。

四、项目实施主要技术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项目的谋划,2021年1月-9月进行实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验收和报账,在考核年度截止前将奖补资金发放到户。

五、项目实施进度安排:2020年底前完成项目的谋划,2021年1月-9月进行实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验收和报账,在考核年度截止前将奖补资金发放到户。

六、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监管: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验收程序和资金拨付程序进行拨付和使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金沙镇政府和中坞村委会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由帮扶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进度和实施情况。

七、调度、检查、验收、管护机制:项目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预定目标推进,镇村两级进行常态化的调度和对到户项目实施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在项目完成之后,由镇扶贫工作站和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自验,并出具验收结果,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进行资金拨付。在项目完成之后,脱贫户具体负责项目的后期管护,由村委会、帮扶责任人指导,主管业务部门评估项目的稳定和长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