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绩溪县2022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已经县长办公会同意,现下达给你们。本次安排衔接项目资金合计1313.97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衔接资金950.745万元,县级衔接资金349.225万元,自筹14万元。具体实施内容计划如下:
一、到村产业发展项目4个,安排资金537.47万元(省级 衔接资金523.47万元,自筹14万元)。具体如下:
上庄镇1个、113.8万元;瀛洲镇1个、166.8万元;扬溪 镇1个、198万元;长安镇1个、58.87万元(省级衔接资金44.87 万元,自筹资金14万元)。
二、到村双基项目10个,安排资金638.6万元(省级衔接资金380.635万元,县级衔接资金257.965万元)。具体如下:
华阳镇2个、90万元;伏岭镇4个、326.5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41.5万元,县级衔接资金185万元);瀛洲镇1个、51.6 万元;金沙镇2个、116.5万元(省级衔接资金97.535万元,县级衔接资金18.965万元) ;上庄镇1个、54万元(县级衔接资金54万元)。
三、金融帮扶项目1个,安排资金70.82万元 (省级衔接资金46.64万元;县级衔接资金24.18万元)
四、生态帮扶项目1个,安排资金67.08万元 (县级衔接资金67.08万元)
根据县长办公会意见,现提出以下要求:
1.各实施单位须严格按照现行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履行项目备案、公告公示、招投标等相关程序,抓紧组织开工,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项目完工后要开展绩效评价;
2.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及县直主管部门要强化项目指导和资金监管,现场查看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产业项目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明确利益联结机制,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
3.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精准谋划项目尤其是产业项目,前期要与土地、生态环境及农水、林业等部门加强对接,强化项目入库评审论证,确保项目安排下去即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