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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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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95524957N/202203-00027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第一季度落实“三审制”情况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21 发布日期: 2022-03-21
索引号: 11341731095524957N/202203-00027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第一季度落实“三审制”情况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21
发布日期: 2022-03-21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第一季度落实“三审制”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1 14:31 来源: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绩溪县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平台,包括“绩溪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现就规范发布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明确“三审”责任

(一)明确工作实体责任。绩溪县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一事一审”制度和“三审”制度。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公开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业务股室负责人和信息公开发布人员、稿件编辑人员为具体责任人,“三审”责任人员都必须明确无误地签署个人意见后方可发布。

(二)健全发布工作机制。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已建立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备案等制度,将发布信息逐一登记,做好台账,统一归档,把信息公开源头认定、锁定机制落到实处。挑选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一定专业素养的人员承担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工作人员负责读网,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规范“三审”流程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从政治导向、语言文字、政策法律等各方面把关。

(一)初审。信息稿件编辑人员编辑好信息后,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负责初审,重点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逐字逐句审读,对字、词、句认真细致把关,防止出现错字、病句等错误,保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复审。由分管负责人负责,重点负责把好公开信息的政策法律事实关,在全面把控文稿内容的基础上,对字、词、句认真细致把关,对信息稿件的文字规范、政策依据、发布价值以及信息安全性进行审核。

(三)终审。由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负责,重点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从全局高度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政策法规、信息安全作出最终判断,主要负责人不能作出最终判断的,应请示上级有关部门之后再作判断。终审通过后,由专门信息发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信息发布工作。

三、严肃“三审”纪律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严禁发布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禁止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消息,禁止泄露他人隐私,禁止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确保网络安全。

(二)严格执行保密法规要求。要按规定填写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发布。

(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舆论炒作的敏感内容,对把握不准的内容要加强研讨和报告,谨慎发布。

(四)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县市场监管局落实“三审”制的情况纳入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考核内容,对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启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