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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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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78A/202201-00025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应急安全
名称: 华阳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1-31 发布日期: 2022-01-31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78A/202201-00025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应急安全
名称: 华阳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1-31
发布日期: 2022-01-31
华阳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1-31 16:30 来源: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华阳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传播、蔓延,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发生和蔓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新冠肺炎疫情的预防、监测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政府领导、联防联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依规、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快速反应的原则开展防控工作。

四、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一)新冠疫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方新民、

副指挥长:汪有红、方峻峰

  员:黄  亮、胡晓刚、程  瑛、汪在卿、汪  晓、

  丹、章驰哲、黄  甸、张龙斌、胡易静、

  莹、周  华、胡青红、赵  峰、陈国新、

葛青琴、高永东、许  兵、张秋艳、李  亮、

  萍、程永达、张建福、汪花红、姚宝明。

  责:统一领导、指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定期会商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策略;商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社区(村)、镇直单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组织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新冠疫情应急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方峻峰

成 员:葛青琴、章幼惠、胡秋琴、胡建芳

职 责:负责综合协调内部事务工作,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2、社会治安组

组长:胡晓刚

成员:各社区村党建指导员、社区村两委干部、派出所工作人员

职责: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3、医疗防治组

组长:陈国新

成员: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职责:配合上级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防疫措施制定,对疫情发生区域和其他需要环境进行消杀。

4、宣传引导组

组长:黄 甸

成员:齐 琦、郑斯欣、姜 涛、周晓秋

职责: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开展防控政策及知识宣传;做好疫情监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信息发布工作,保持宣传口径统一,及时消除群众的疑虑和恐慌心理;客观反映疫情及防控工作,对应急工作开展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5、物资保障组

组长:周 华

成员:赵 峰、冯建时

职责: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必要的经费保障,协调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

6、交通管控组

组长:黄 亮

成员:章驰哲、唐定兵、黄定界、曹向明、王士安

主要职责:负责在高速路口等人员流动主要通道设立检测点,指导各卡点做好进出人员的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等工作;负责必要时的交通管制及村道阻断工作;

7、督查组

组长:汪在卿

成员:戴 莹、黄甸、唐 丹、程 瑛、方峻峰、黄 亮、章驰哲、张龙斌、

职责:负责对各村(居)、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指出存在的不足并限期整改完善,同时追溯失职失责原因,加大惩处震慑力度。

五、疫情分级及其响应

(一)事件分级

根据感染人数及波及范围等情况,将事件分为三级。

一级:我镇周边地区出现观察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二级:我镇发现观察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级:我镇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

(二)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1、一级响应:我镇周边地区出现观察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我镇尚未发现疑似病例,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开展疫区疫点方向返乡人员和车辆检测排查。由镇卫生院、各村(居)委会在道路卡口处设置检疫检测点,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方向返镇人员的场所码、健康码、接种记录、体温进行检查。

2)开展大众疾病预防知识健康教育宣传。由镇宣传组统筹组织党政综合办、各村(居)委会等,统一制作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在广播、横幅、微信公众号上宣传防治知识,加强大众疾病预防知识普及。

3)开展重点公共场所消杀。由环境消杀组牵头,各村(居)委会配合,对农贸市场、村(居)民委员会驻地、镇村干道等开展环境卫生消杀。

4)全镇范围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由综合协调组牵头,组织各村(居)开展以加强村容村貌卫生整治工作为主题的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5)准备好疫情防控物资。按照分级储备的原则,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防护物品、消毒物资等。

2、二级响应:当我镇发生疑似或确诊病例时,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根据上级疫防指挥部划定的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居)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居)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居)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村(居)委会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2)流行病学调查。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3)核酸筛查。根据疫防指挥部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及时组织人员配合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居)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

4)隔离医学观察。按照镇疫防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镇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5)医疗救治。镇卫生院、各村(居)医务室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于确诊病例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上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6)环境消杀。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

7)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处置。镇督查办、社会事务办负责做好情管控和舆情回应,对造谣、传谣者进行处置。 

3、三级响应:当我镇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应对措施如下:

1)采取防止疫情向外输出应急处置措施,压制传播速度,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在以上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2)调整响应等级。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在统筹全镇资源的基础上,全力加强后备资源调度,争取上级的支援支持。

3)依靠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控,落实我镇管控措施,加强网格化管理,健全乡村一体化防控体系,严防疫情扩散。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保障公众心理健康并减少公众恐慌情绪。

4)疫区封锁。可将我镇局部区域或整个乡镇划定为疫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划定的整个疫区采取封锁措施,禁止人员、车辆进出。引导公众减少出门,限制有基础疾病人员、老年人等脆弱人群非必要出行,公交、长途客运等暂停运营。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在县道、乡道、小路等主要交通干道入口设立检查卡点,禁止疫区人员外流,劝阻外来人员进入疫区。强化对外综合交通管控,离镇通道可暂时关闭。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严格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新成员。

5)停课停工。疫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除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重要民生保障相关企业等特殊行业外,全面实行停工停产停业,关闭所有公共场所。

5)全民检测。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必要时实施全民检测。采样和检测应注意优先顺序:第一批为疑似病例、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人员;第二批为疫点内其他人员及疫点周围人群、近期到访过病例活动场所的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以及交通运输、商店、农家乐等公共服务人员等;第三批为疫情重点区域社区居民;第四批为其他所有人员。

()疫情反应终止

经过疫情监测最后一例病人恢复后14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经市专家组对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报请上级部门批准,疫情反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