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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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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865/202203-00002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绩溪县审计机关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09 发布日期: 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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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绩溪县审计机关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09
发布日期: 2022-03-09
绩溪县审计机关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发布时间:2022-03-09 09:00 来源:绩溪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股室、中心:

《绩溪县审计机关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县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绩溪县审计局

2022年2月23日

绩溪县审计机关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县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经济监督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为凝心聚力共同推动绩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启新时代美丽幸福绩溪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监督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大决策部署及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县第十六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会确定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严格遵循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恪守权力边界,坚持权利与责任相统一,聚焦财政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线深入研究,找准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精准安排和组织实施各类审计项目,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的专业和优势,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三)坚持规划引领。紧扣“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时跟进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开展立项研究,不断充实完善审计项目库,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加强和改进年度项目计划管理,做好年度项目计划和项目库的有机衔接,确保分阶段、分步骤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四)坚持加强审计工作统筹。充分发挥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平台作用,统筹安排实施审计项目,加强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发挥审计监督合力。聚焦重点审计项目,加强审计资源调配,统筹运用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等资源以及有关专业人员力量。坚持科技强审,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长效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同时,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责任,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三、具体审计项目

2022年计划安排六类33个审计项目,其中:省定项目5个、县定项目28个。具体如下: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按照“专项审计”和“项目化”方式组织实施,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等,安排政策落实审计项目4个。

 1.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财政助企纾困资金)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推动相关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转移支付资金(财政助企纾困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6个县(市、区)审计局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本项目作为2022年第1季度政策跟踪审计项目。1月开始审计,3月底前完成。

2.旅游强省、服务业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旅游强市、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落实,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服务业聚集创新融合为目标,重点关注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项目申报管理情况。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结合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同步开展,统一组织6个县(市、区)审计局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本项目作为2022年第2季度政策跟踪审计项目。4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等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等产业政策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相关公共服务、要素、金融等配套政策落实、目标任务完成、奖补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6个县(市、区)审计局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本项目作为2022年第3季度政策跟踪审计项目。7月开始审计,9月底前完成。

    4.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农业改革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农业产业园建设、资金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6个县(市、区)审计局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本项目作为2022年第4季度政策跟踪审计项目。10月开始审计,12月底前完成。

(二)财政审计

安排财政审计项目2个,其中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项目1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

5.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财政支出政策提质增效,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四本预算”执行、财政资源统筹,财政支出政策落实情况、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重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决算草案编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管理等情况。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组织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22年3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6.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执行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执行、决策草案编制、预算绩效、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国有资产以及政府采购等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建设、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以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组织实施,在对县级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分析全覆盖的基础上,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22年4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三)经济责任审计

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个,共对11名领导干部进行审计。

7.县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8个(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组织实施,对县委老干部局、县交运局、县农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林业局(延伸扬溪林场、镇头林场、县林业科学研究所(雄路苗圃))、县融媒体中心、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8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8.县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个(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发展战略规划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及运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及执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企业风险管控、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组织实施,对县国投公司、县城投公司、县旅投公司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安排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2个。

9.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情况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推进实施、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资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履行、资源环境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组织实施,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县农水局、县林业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审计时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五)公共投资审计

安排公共投资审计项目13个。

   10.公共投资项目审计13个(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征地拆迁、招标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等情况。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组织对绩溪县石门亭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绩溪县X093扬板路改建工程、绩溪县融媒体中心技术业务用房工程、绩溪县高铁站前广场暨配套设施项目等4个项目工程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对县医院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感染综合楼及配套工程项目,绩溪县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徽省徽州学校迁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城乡污水综合处理PPP项目,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S346荆白路K0+000-K33+300段灾毁恢复工程,绩溪县望徽路下穿皖赣铁路及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绩溪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S456绩溪至谭家桥公路上金山隧道工程(K12 088~K13 207)等9个重点工程项目持续开展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六)专项审计

安排专项审计项目1个。

    1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专项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我县人民防空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全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另外,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和安排,组织实施完成其他审计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经济监督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意识,把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坚持系统观念,用系统论的方法思考谋划工作,正确处理好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的关系,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任务,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坚决做实研究型审计。积极推进研究型审计,把研究工作贯穿审计工作始终。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加强审前谋划,深入开展研究,反复推敲论证,必要时组织开展试点审计,制定好工作方案,审前就要对审计目标、工作切入点、预期成果、审计建议等做到心中有数。各审计组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加大审计力度,把问题当课题研究,对重大问题紧盯不放,弄清楚问题本质,分清楚问题主次,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确保问题查深查透,直击问题要害。审计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开展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得失,推动后续审计立项选题和组织实施更加精准,持续提高工作质效。

(三)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根据年度项目计划,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现场审计、形成报告初稿、征求意见、提交审理、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等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完成审计任务。各审计组要严格落实审计组组长负责制,严格控制现场审计时间,贯彻提前意识,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创新审计机制,推动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压茬推进,促进审计项目进一步提质增效。

(四)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委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自觉维护审计机关形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出现有关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及调整情况,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向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宣传纪律,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审计取得的资料和数据,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不得在网络、微信等社交平台透露、发布任何与审计相关的信息。接受市审计局授权以及参加交叉审计项目的县级审计机关及人员,对审计过程中取得的资料和数据,未经市审计局批准同意,不得自行对外披露和使用。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