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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202-00031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晓明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11 发布日期: 2022-02-11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晓明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
发布时间:2022-02-11 15:14 来源: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人才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推动人才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面对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形势,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双招双引”工作部署,聚焦“打造新高地、争当排头兵”,紧紧围绕“两区一地”发展定位,牢牢把握“三争”目标要求,深入实施“双百”“五百”工程,学杭黄、提标杆,强信心、促翻番,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到我县企业工作,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给予人才薪酬补贴。企业引进人才一律实行企业自主审核准入。对新引进到我县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才给予工资外薪酬补贴,补贴期限一般3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不低于5000元、3000元、800元、300元薪酬补贴;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每人每月分别给予不低于1200元、1000元、500元薪酬补贴。引进省级以上领军人才或年薪3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前3年给予个人实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补贴,之后2年减半补贴。

(二)集聚大学生就业创业。鼓励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学生到我县企业参加顶岗实习、毕业实习,实习期间给予每人每天3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积极邀请大学生来绩溪开展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期间给予每人每月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鼓励企业为实习、实践学生创造必要生活、工作条件。在我县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在3年内每新增吸纳1名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给予2000元创业就业补贴,累计不超过5万元。

(三)强化校企合作对接。企业与学生、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签订人才(用工)定制培养协议,按企业支付给定制培养学生在校学习补助额度的50%给予企业补助,按定制培养学生数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奖励。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推荐学生到我县企业就业满3年,按全日制本科、全日制专科、中专(技校)分别给予学校每人2000元、15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引才补贴。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岗前和技能提升等培训,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四)搭建招才引智平台。定期组织企业赴县外开展人才招聘活动,根据企业实际支出给予招聘补助。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对获批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平台的企业,分别按照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给予资金补贴,对获批院士工作站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企业引进的两院院士、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每人每年分别给予30万元、6万元生活补贴。支持企业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按照国家级15万元、省级10万元、市级5万元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博士后出站在我县工作,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期满给予20万元的薪酬激励。支持企业建设产业人才服务站,定期组织产业人才沙龙等活动,加强人才交流和服务。支持企业建设大学生见习实践基地,根据见习大学生总数,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加强公共人才服务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宣城-高校人才创新资源网上对接平台”,定期推介人才政策、人才风采、人才需求,放大招才引智工作成效。

(五)激发企业自主招才。支持企业运用各种方式引进国内外各类优秀人才和智力(含柔性引进人才),可以采取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股权激励、资金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合作经营、聘请顾问、来绩挂职等形式柔性引进人才智力来我县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每年开展企业招才引智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对在企业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经县政府评选认定后,授予“荣誉市民”称号,长期享受“宛陵优才卡”待遇,并给予一定奖励;对招才引智成效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对企业首次自主招收且稳定就业满3个月并依法办理社保(或开展用工备案、或购买商业工伤保险)的,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补贴。

(六)加大人才安居保障。规划设计人才公寓与公租房统筹,加强人才公寓建设,采取政府新建、购买、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转换以及商品房配建、支持企业筹建等方式,完成开发区邻里中心等人才公寓建设,实现引进人才“拎包入住”,保障各类人才住房需求。对新引进到我县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本县无自有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可以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或分别给予为期3年每人每月300元-1000元的租房补贴;工作满3年,在绩溪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以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10万元、6万元、2万元安家补助费。新引进到我县企业工作满3年,在绩溪首次购买商品房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分别给予每人15万元、10万元、5万元安家补助费。优先保证人才的公积金贷款发放。

(七)拓展市场化引才渠道。加大政府人力资源购买力度,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的人才2年内入选“省级领军人才”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成功引进到我县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依法办理社保(或开展用工备案、或购买商业工伤保险)的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其它人员,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补贴。建设人才工作站、聘请引才顾问,对引荐人才表现突出的人才工作站和引才顾问,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引才奖励。

(八)精准引育急需紧缺人才。创新“政聘企培”引才方式,聚焦四大主导产业,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入编绩溪县委高层次人才实践服务中心,派驻至重点企业培育锻炼1年以上。鼓励和支持派驻企业人才培养期满后到企业工作发展、创新创业。对派驻企业人才放弃事业编制,与我县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除享受相应人才补贴外,再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九)大力实施双招双引。设立驻外产业招商分局(人才工作站),充实一线人才工作力量,为县内企业对接沪苏浙地区项目、人才做好全程代办服务。坚持举办绩溪籍旅外人才交流活动,发动绩溪籍企业家以总部回归、项目回迁等方式,投资创办新企业。对认定的新引进回归企业且符合绩溪县产业发展规划的,自正式投产之日起,享受前3年按其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奖励,3年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大力招引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创新创业,通过担任顾问、技术入股、项目合作等柔性方式来我县工作,实现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同步推进,对柔性引进年计税报酬15万元以上的人才,按年计税报酬每年5%给予柔性引进人才个人或团队带头人财政补贴,期限3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十)营造识才爱才氛围。畅通企业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工作满1年的全日制本科生直接认定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工作满3年的研究生直接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对企业引进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分别比照助理级、中级、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加大“人才服务窗口”建设,深化人才服务“打包一件事”,成立企业人才服务专班。严格落实“宛陵优才卡”服务功能,结合实际拓宽高层次人才服务领域。对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及其它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提前预约、专人陪同”就医服务,其子女在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可以自主择校,其配偶可以按照对口从优原则予以安置。积极选树人才典型,对有突出贡献企业人才推荐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挂职或兼职,在劳动模范、大师工作室、非遗传承、杰出贡献奖等评选中,向企业人才倾斜,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锻造一支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企业家队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建设现代化美丽幸福绩溪注入动能。

三、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为方便企业、人才及有关部门掌握和落实政策,各牵头单位要在本措施施行之日起1个月内出台实施细则,明确了各有关职能部门责任分工。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本措施发布之前的相关人才政策一律予以废止。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绩溪县人社局

解读人:程晓明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8162744

电子邮箱:jixirs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