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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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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201-00023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征求绩溪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1-12 发布日期: 2022-01-12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201-00023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征求绩溪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1-12
发布日期: 2022-01-12
关于征求绩溪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1-12 10:30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改革领域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宣城市安委会《宣城市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使应急管理体系延伸到基层,打通“最后一公里”,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办草拟了《绩溪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在2022年1月19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政务向应急局收文员予以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绩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绩溪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全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工作,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防控救援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改革领域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实施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监管,使应急管理体系延伸到基层,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着重解决重大风险应急管控不到位、不及时、不准确的实际问题,构建切实可行的全县应急防控救援体系。提升我县应急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

到2022年底,建成体系完整、功能完备、责任明细、运行便捷,覆盖县、乡镇(县经开区)、村(社区)的三级应急管理网格化防控救援体系。

(一)构建三级应急防控救援网格

建立县、乡镇(县经开区)、村(社区)三级网格。县级为一级网格,以县安委会为主体,县长(县安委会主任)为一级网格长、各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为一级副网格长,负有安全监管和应急预防与处置职责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为一级网格员。县安委会办公室分管领导及成员为一级网格调度员。

乡镇(县经开区)为二级网格,以乡镇(县经开区)安委会为主体,乡镇长、经开区管委会主任为二级网格长,各副乡镇长(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为二级副网格长,负有安全监管和应急预防与处置职责的乡镇(县经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为二级网格员。乡镇(县经开区)安委会办公室分管领导及成员为二级网格调度员。

村(社区)为三级网格,以村(社区)两委为主体,村(社区)委会书记或主任为三级网格长,村(社区)两委成员为网格信息员。

三级应急网格按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流程履行应急防控救援职责(见附件1:《绩溪县三级应急防控救援网格工作职责》)。

(二)建立应急信息化平台

加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立PC端、手机端app,微信小程序(绩溪应急),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系统。

购买专用系统及app:由县应急管理局与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相对接,根据全县实际由服务机构开发运行畅通、操作简单、反馈及时的专用系统。同时与之配套app,将app命名为“绩溪应急”。

建设一级网格调度中心:一级网格在县应急管理局设置一级调度中心,该中心建设应急网格调度平台、信息预警平台等,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机制。

建设二级网格调度中心:二级网格由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设置二级调度中心,该中心建设应急网格调度平台、信息预警平台,实行24小时AB岗值班值守机制。

建设三级网格信息台账:三级网格在村(社区)委员会设置网格信息台账,该信息台账有三级网格长根据实际排查、处置、上报的危险危害信息制定,且该台帐要做到应记尽记。

(三)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组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整合县消防救援大队、专兼职森林防灭火队、防汛抗旱抢险应急队等队伍,组建专长兼备、平战结合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

组建应急救援中队:一是一级网格员单位根据职责需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中队,二是乡镇(县经开区)组建以民兵、预备役、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为主体的综合性应急救援中队。

组建应急救援分队:组建村党员干部为主体的村(社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分队。

(四)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按照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合理规划建设县、乡、村应急物资储备点建立健全县、乡、村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明确县乡村应急物资储备责任,保证灾害或应急救援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物资能及时运抵救援现场。

(五)建立应急预警机制

建设覆盖乡、村的应急广播体系,与省、市、县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有效对接,发布县级应急预警信息。

利用县应急管理网格信息化平台发布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类应急预警信息。

建立规范统一的预警发布机制,县气象、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消防、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类预警信息应与县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对接,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时段的预警发布。

三、实施步骤

全面推进我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按照三个阶段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2年1月)

成立绩溪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绩溪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建设阶段(2022年2月-7月)

审核全县三级网格员名单,开展网格化建设业务培训,建立三级网格单元基础数据(风险点辨识、隐患报告点选址、应急物资储备点),绘制县、乡、村三级网格区域图,制作安装隐患报告牌(户外告示牌、室内台卡)。

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悬挂一张图、一张表。乡镇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建立二级网格调度平台(一张图、一张表、一台电脑),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建立一级网格调度平台(一张图、一张表、一台电脑、一套预警系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采购“绩溪应急”线上平台系统。组建县、乡、村三级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基本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全县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完成一、二、三级网格物资储备。

第三阶段:培训阶段(2022年8月-12月)

系统搭建完成,各县市区组织县、乡、村三级网格员、调度员、信息员进行使用培训,通过现场多次培训,实现三级网格成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应急管理网格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县政府报告。总结宣传应急管理网格建成的作用和成效。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应急管理网格长效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工作领导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网格化建设管理日常工作。各乡镇(县经开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将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应急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必要投入,同时加强对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督考核,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乡镇(县经开区)、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相关建设内容。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领导组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适时通报建设进度,确保全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四)加强运行维护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完善运行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推动有效使用,切实做好应急管理网格建成后的维护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网格化体系使用规范,指导推动各乡镇(县经开区)、县直有关单位积极利用应急管理网格进行风险隐患研判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村级网格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切实发挥网格员作用。